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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19 庆祝胜利纪念邮票

     



    注:

    1945.10.10(民国34年),胶版,P13,28*22mm,50(5*10),[P]中央印刷厂重庆厂。
           民国34年夏,日本于8月10日将请降书托由瑞典政府转达盟方,经予接受。8月15日,日本天皇颁布无条件投降敕令。同月21日,乞降使节飞抵湖南芷江,接受我国备忘录;9月8日何应钦将军飞抵南京,于9月9日上午9时代表我政府主持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典礼。于是8年抗战,获得最后胜利,举国腾欢。爰经赶印纪念邮票1套,以领导抗战的蒋中正及国旗为图案,左侧书「庆祝胜利」,下端刊「中华民国34年」。
    20元,出现两种变体票:横双连中缝漏齿、直双连横缝漏齿; 
    50元,出现两种变体票:横双连中缝漏齿、直双连横缝漏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