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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官银号简介

     

          清代政府实行银钱并用,双本位平行的货币制度。清代末年,为稳定银钱兑换比率而设立官银钱局(号),并逐渐成为清政府所采取的一项财政经济措施。各省开始陆续创设之。山东巡抚崇恩参照外国银行章程,奏准清政府,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八月创立山东通济官钱局,总局设于济南,地址在城内院西大街(今泉城路)。由赈抚局筹拨银3. 8万两,京钱2万串,作为开办的资本。后又从藩库中拨银4万两扩充资本。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纯利提作资本银达15万两有余。
          通济官钱局是以各钱庄银号兑换银钱时任意低昂价值,有意克扣成色,商民兑换不便,怨声载道。以克服兑换中的弊病、畅通兑换渠道为由而设立。以调整制钱匮乏,发行钱票为首要任务。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战后赔款使白银大量外流,原本就财政亏空的清政府,白银更为紧缺。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五月通济官钱局更名为山东官银号。以发行银票,推行大钱为目的。
          山东官银号因为官本,而且所存官款和商民存款为数颇巨,收支手续繁杂,因此设置了完备的内部组织。内部共设总帐房、外帐房、银柜、票柜、支发钱柜、管理铜元柜、兑换银钱及银元柜、发行钞票柜、销毁钱票柜。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设周村分号;光绪三十年(1904年)设济宁州分号;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临清州分号,于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移至潍县;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羊角沟分号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济南西关分柜,其一切事务则归总号主持。
           山东官银号以发行银票为主,分为库平银票和济平银票。因沿袭官钱局而发京钱票。又因银元为本位发行银元票。
          山东官银号开办时,即已发行司印大板钱票,因推行不顺利,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将此票全部收回,改用角板钱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为防止赝造,收回角板钱票改行石印钱票。京钱票有1000文、2000文、3000文、5000文、10000文5等面额,发行数额为6,238,000文,流通额为1,545,870文。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发行库平银票1两、3两、5两、10两4等面额,发行数额327,995两,流通额208,224两。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光绪三十三年两次发行济平银票1两、3两、5两、10两、50两、100两6等面额。发行数额2,688,750两,流通额达253,580两。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发行银元票1元、2元、5元、10元4等面额,发行额42,970元。因未成习惯没流通市面时间短。
          山东官银号发行的纸币流通于全省,周村和潍县分号以发行制钱票为主要业务。
          山东官银号发行纸币既无限额,又无准备金,辛亥革命时被抢劫一空。
          以京钱票发行最早,最为珍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