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宣统元年三月大清银行长春分行(大清银行第十五家分行)成立,地址设在长春西三道街。原领资本20万两,浮存股本20万两。宣统元年十月吉林分号成立,次年七月哈尔滨分行成立,隶属于长春分行。
吉林大清銀行兌換小銀圓(小洋)銀票面额有拾角、贰拾角、伍拾角、壹佰角、貳百角、五百角、壹千角七等。
拾角
贰拾角
壹佰角
五百角
壹千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