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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官钱总局之考略 ——兼谈新发现的官钱总局油布帖

     

          新疆,古称“西域”,位于亚欧大陆中部,地处我国西北边陲,总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陆地边境线最长、毗邻国家最多的省区。新疆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山海经》和《穆天子传》中,就记载了周穆王西巡昆仑会见西王母的故事。从公元前60年起,西汉中央政权在此设立西域都护府,使之正式成为中国的领土。其后在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也多臣服于中央政权。1206年蒙古帝国成立,西域的大部分地区成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的封地,即察合台汗国。后随着吐鲁番部的强大,到了明代中叶,就演变成了叶尔羌汗国。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准噶尔叛乱,汗王噶尔丹在沙俄的支持下,并攻打外蒙古。同年7月,康熙帝御驾亲征,大败噶尔丹军于乌兰布通峰下。其后,噶尔丹及其后裔又数度叛乱,战争一度延续了近70年。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彻底平定叛乱,为此乾隆皇帝将这片土地正式命名为“新疆”,乃取“故土新归”之意。
          鸦片战争以后,大清王朝日益衰落,位处祖国西北边陲的新疆更是深受沙俄侵吞之害。同治四年(1864年),毗邻新疆的中亚浩罕国的阿古柏从喀什入疆,侵占天山南北诸地,建立伪政权,并在英、俄两国的支持下,企图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光绪元年(1875年),左宗棠奉命西征,指挥刘锦棠等湘军挺进新疆,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征讨,最终消灭了入侵的阿古柏,并收复除伊犁以外的天山南北各地,1881年清政府又收复被沙俄占领长达11年之久的伊犁地区。
          光绪十年(1884年)11月,新疆正式建省,由湘军名将刘锦棠首任巡抚。
    一、从新疆的钱币谈起
          清代各省官钱局纸币之研究,新疆可谓是难上加难,其因在于史料记载不明、实物凤毛麟角,非但无从入手,有时简直就是一头雾水。综观之前的各种书籍资料,往往都是一笔带过,甚至人云亦云,毫无真意。
          笔者二十余年来专攻清代钞票之研究,曾结合中外资料,潜心探索,对于新疆各官钱局之状况自然极为重视,如今也算略有一些心得。今首度予以撰文披露,尚请有识之士不吝补充指正为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新疆的钱币状况。自乾隆皇帝收复新疆以后,新疆的钱币就已经按照市场的实际需求,按照南北两路分成红钱和制钱两大类型。
          红钱,流通于南疆地区,主要在东四城阿克苏、库车、乌什、喀喇沙尔和西四城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通行,而北疆的省城迪化则是在光绪十六年以后才改用红钱的。红钱原是利用准噶尔的旧普尔钱改铸的,采用红铜浇铸,含纯铜量约达到90%左右,与制钱的比价是1比5,光绪十五年后一度改定为1比4,每银1两可换红钱400文。
          制钱,流通于北疆地区,西至伊犁,东至哈密,也包括迪化、奇台、镇西和吐鲁番等地。因为当地很多军民都来自内地,所以也把内地使用制钱的习惯带来了。制钱是黄铜质,其铸造时一般为铜6铅4,一般规定每1000文制钱合银1两。北疆的制钱,多由内地所带入,但当地的宝伊局也曾有过铸造。
          因为以前的纸币都是具有可兑现性的,所以不同的货币体系,也就衍生出不同性质的纸币。笔者以为,新疆的官钱局也是完全围绕两种不同的货币体系,来完整的分成两大类型。其一是在迪化的新疆官钱总局,其二是在伊犁的伊犁官钱总局。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其差异非但只在货币制度上,更重要的是新疆官钱总局是以新疆藩司(布政使)名义发行的,而伊犁官钱总局则是以伊犁将军的名义来发行的。
          自清代以来,新疆的财政始终不能自立,军政开支绝大部分靠中央政府和内地各省来协济。新疆建省后,从光绪十二年起,清政府核定其每年协饷为336万两。但因甲午战争后,各省的财政情况也大都陷入困境,于是协饷不济,财政支绌。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新疆地方政府才决定创办官钱局,发行纸币,其目的就是为了缓解钱荒、调剂资金。
    二、新疆官钱总局及其各地分局之沿革
    (一)新疆官钱总局在迪化成立
          光绪十一年(1885年),新疆巡抚刘锦棠拨银1万两,在省城迪化成立新疆官钱总局,史料中也称之为“迪化官钱局”。但成立之初的目的,仅是为了推行红钱,藉以统一新疆南北之钱法。
    光绪十五年(1889年)12月26日,官钱总局正式对外营业,由巡抚魏光焘委派知县陈启丰管理,这时的官钱总局资本已达2.57万两。其业务主要是办理银钱兑换,派员赴喀喇沙尔、库车等地换运红钱赴省。由于红钱不足,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正式发行“新疆官钱票”。据史料记载,此票为油布质,每张面额红钱400文,在光绪十六年和光绪二十三年间两次发行有1.3万张,光绪二十九年至光绪三十三年又发行30万张。但此票之前未见实物。
    (二)喀什噶尔官钱局
          光绪十年(1884年),清政府置喀什噶尔道(即今喀什),下辖疏勒、莎车两个府和英吉沙尔直隶厅、蒲犁分防厅、和阗直隶州。喀什是南疆的商业中心,市面的货币需求量非常大,但当时也一度出现钱荒。
    光绪十四年(1888年)春,喀什噶尔道袁尧龄借用道库银5000两作为本金,禀请设立喀什噶尔官钱局,获得省府批准。该局曾发行有面额为红钱400文的纸币,据说是采用进口洋纸(俄国普通道林纸)印制的,上有简单的花纹图案,流通于喀什、和阗一带。但此票迄今未见实物。
    (三)阿克苏官钱局
          阿克苏之名,始于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维吾尔语意为“清澈的水”。光绪八年(1882年),清政府以焉耆、库车、阿克苏、乌什四城置阿克苏分巡兵备道,以阿克苏置温宿直隶州。光绪九年修建新城,作为阿克苏道和温宿直隶州之治所。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阿克苏兵备道江遇璞禀请在温宿、焉耆两地设立官钱局,其目的是“设局之意,第一以拨兑标营饷糈为要,次则各营署急需暂时垫发通挪,此外商民求借资本……所谓济公便民,一举两得也。”同年,由藩司提拨本银3万两,印造“洋纸花票”4万张,每张红钱400文,折银1两。后又由省领到油布花票3万张,均作为成本,到光绪三十年(1904年)时,实存成本银为78,521两多。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因以前印发的洋纸花票,“纸质大劣,不堪使用,于是一律收毁。”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阿克苏兵备道潘震,以官钱局现存之官票红钱3万两作为成本,发交津商聚兴永承办,意在扫除积弊,搞活市面。自当年二月初一日起,年息1分,按季缴库,承包期为5年,自第6年起,分作2年归还本银。后来承包商聚兴永破产,承办之本息均化为乌有。但该局纸币,迄今未见实物。
    (四)乌苏官钱局和塔城官钱局
          乌苏,乃“库尔喀喇乌苏”之简称,蒙古语意为“积雪之地的黑水”。地处新疆西北部,为省城迪化之西部门户,历来为兵家必争之重地。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设库尔喀喇乌苏办事大臣,光绪十二年(1886年)置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隶迪化府。
    乌苏官钱局的历史情况,迄今一无所知,也找不到任何的记载。但我却见到过“乌苏官钱局”的钞票图片,为竖式油布质,面额“红钱肆百文”,年份仅为“光绪年”。此票为流通之物,上盖有官印。
    塔城,全称“塔尔巴哈台城”,因塔尔巴哈台山而得名,其蒙古语意为“旱獭出没的地方”。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置塔尔巴哈台,设参赞大臣,其后一度归伊犁将军节制。光绪十四年(1888年)设置塔城直隶厅,归省直辖。
           塔城官钱局,同样也是未见史料记载。但我也见过“塔城官钱局”的钞票图片,为竖式油布质,面额“红钱肆百文”,年份仅为“光绪年”,票上盖有官印,显系流通之物。
          这两种纸币实物,给了我一个很大的启发。我认为,新疆当时在省内各地开设有不少官钱局(或是分局),但各地的官钱局却都是以各自的地名来冠名的,只有在省城迪化和伊犁两处才使用“总局”之名。正是这种混乱的局面,才导致后来的统一与改组。
    (五)统一后的“新疆官钱总局” 
           新疆各地成立的官钱局,因各自为政,事权不统一、遇事不协调,货币发行混乱,早已严重妨碍钱法、影响商业发展,有鉴于此,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新疆藩司王树楠决定整顿改组全省官钱局。
    其改组的具体办法是:重组新疆官钱总局,统一管理各地官钱局。其总局仍设省城迪化,在镇迪(即哈密)、伊塔、阿克苏、喀什四道各设大局,在府、厅、州、县除蒲犁、若羌、新平、霍尔果斯未开设外,其余均设分局。同时规定,总局由藩司督办,大局由各道府督办,分局由地方官聘请当地绅商为董事;共发成本银120万两,六成为官票,四成为金银铜钱。官钱局以“仿银行之制度,以谋金融之流通,而增加司库之收入”,其任务为发行纸币、兑换银钱、放款取息、存款付息。
          同年,藩司王树楠在上海订印大型龙票100万张,每张面额红钱肆百文(合纹银壹两),该票纸质上乘,印刷精良,且图案美观,俗称“老龙票”。自发行以后,即规定可在全省境内完粮纳税及缴纳一切公款,且无论至省内何处,均可十足兑现。由于此钞之发行准备金充足,信用卓著,各地商民均乐于行使,甚至票银一度高于现银。另有史料称:“自此票发行后,以前各方所发行的红钱四百文钞票不复可见”,想必各局旧票均已被收回和销毁了。
          宣统三年(1911年),藩司陈际唐因协饷不济、财政支绌,遂仿“老龙票”格式在当地续印宣统版龙票。此票名为“新疆藩库官票”,面额仍以红钱肆百文为准,印刷较为粗糙。发行不久,即逢辛亥革命,政局变革,随后省内再发行的便是民国年号的钞票了。
    三、谈谈新发现的官钱总局油布帖
          今有海外藏家出示光绪年“(新疆)官钱总局”红钱银壹两油布币一枚,并嘱吾研究考证。余初见实物,即为之震惊,爱不释手,感慨良多。此钞对新疆货币史而言,具有里程碑式的特殊意义,甚至毫不客气的可以称之为2013年中国纸币之重大发现。

           此钞是由(新疆)官钱总局所发行,竖式,长245mm,宽105mm,油布质(即白布印刷后再刷以桐油,西北地区特有之货币形式)。正面图案呈碑形,四周用古代人物、楼阁等图案加以围绕,图内古文乃晋代王羲之《兰亭序》,中间上印“官钱总局”名称,下分三行竖印“光绪 年 月 日”年份、“凭帖取红钱银壹两整”面额、“钱字第叁千玖百肆叁号”之编号,另盖有官印,但因油布特性已不能辨清。背面空白,仅有手书骑缝编号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