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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靖国军军用银行及其兑换券

     

              民国4年(1915年),袁世凯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阴谋复辟称帝,改次年为洪宪元年。被袁世凯软禁在北京的前云南都督蔡锷,潜赴云南昆明,与唐继尧、李烈钧等于1915年12月25日在云南联名通电讨袁,组织护国军出兵贵州、四川和两广。
           民国5年(1916年)袁世凯死后,护国战争结束。但唐继尧并不解散军队,反而将护国军由原来的三个军扩大为八个军,继续派兵出川,以扩张势力范围,民国六年(1917年),孙中山为反对北洋军阀段祺瑞政府破坏《临时约法》,掀起了“护法运动”。云南督军唐继荛以响应护法为名,改护国军为靖国军“出师护法”,并自称滇川黔靖国军联军总司令,就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为适应战争需要,奉唐继荛之命令,成立了云南靖国军军用银行。
            云南靖国军军用银行总行随军而转移,分行有驻军地永宁、泸州、叙府等处,该行以调剂行军金融,出纳军饷为主要业务,代办本行所在地的商民汇兑,并发行兑换券六十万元,由云南军需局印制一元、伍元、拾元三种。一元券正面浅绿色,四周花边为黑色,背面兰色。伍元券正面茶绿色,花边灰绿色,背面浅紫色。拾元券正面灰绿色,背面天兰色。这三种钞券的券面上方印有“云南靖国军军用银行兑换券”字样,左右两边分别印有“中华民国六年印”及“通用银元不挂失票”字样,下边为“云南军需局印”。另外还盖有五个篆字印章,右上方为“靖国联军总司令官章”,左上方为“云南督军”,“右下方为“督军的署军需课长之印”,下方中央为“军用银行长之印”,左下方为“陆军军需局局长之印”。靖国军军用银行条例规定兑换券凡出纳官款商民交易一律通用,不得拒不收受或折扣贴水,如有违者,依法惩究。民国九年(1921年),滇军战败,唐继尧被顾品珍驱遂,军用银行随之撤销,军用票停止发行。

           云南靖国军军用银行票为时虽短,却给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是旧中国军阀混战,战争负担转嫁劳动人民头上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