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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工商信托有限公司简介

     

          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毫銀票是迄今福建境內所發行、流通的唯一一種代軍用鈔票。
          1982年丁張弓良著《中國軍用鈔票史略》在臺北公開出版,該書第139-140頁即錄有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毫銀票壹毫、壹圓(拾毫)各一張。茲將丁張女士論述摘錄如次:
    國父於民國七年五月派陳炯明、許崇智、鄧鏗為援閩粵軍,在粵閩的戰事節節勝利,連克了永定、上杭、武平、韶安、雲霄等地,乘勝進入漳州。在漳州就未再前進,因為粵軍的接濟困難,並且還要整訓軍隊,籌募軍餉和建設漳州。為籌措軍費計,與漳州商會聯合農工商界共同組織了信託公司,發行了代軍用鈔票。票面上並未注明『軍用』字樣,實際上就是為了軍餉和匯兌的便利,才採用公司組織,也可以對外說是該公司的代用劵。當時在漳州都是用的福建票,而福建票都以名勝古跡為圖案,很少用人像圖。這次以國父肖像發行鈔票,以表慎重,並與福建票容易識別。援閩粵軍在漳州駐紮了一年多,對地方的市政建設,亦有相當的貢獻。民國九年,國父因偵知桂系勾結,莫榮新籍口攻閩,想消滅粵軍,派廖仲凱、朱執信催促陳炯明回師。陳炯明等於九月十六日在漳州公園誓師,回粵討桂,就與李厚基約定,以閩南交李收回,不得與任何方面相約而襲粵軍的後路,李除承認外,還接濟粵軍軍費。粵軍將桂軍趕走後,於十月廿六日才回到廣州。

           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發行壹毫、貳毫、伍毫、壹圓四種劵。印刷精美,圖案完全相同。




    1920年11月10日,陳炯明出任廣東省省長,兼粵軍總司令


           江蘇省錢幣學會主編《中國近代紙幣史》之「第十章軍用鈔票第二節討袁及平定南方戰事時期二、靖國軍發行的軍用鈔票2.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毫銀票」對此亦云:
           孫中山於1918年派陳炯明、許崇智等為援閩粵軍,戰事節節勝利,進入漳州。為籌措軍資(費),與漳州商會聯合農工商界共同組織了信託公司,發行了毫銀票。粵軍之所以要與商界組織公司,就是為了發行毫銀票,而毫銀票就是代軍用票,供粵軍之用。粵軍在漳州有一年多,1920年,奉孫之命,於9月16日回師討桂,10月26日回到廣州。該票雖未標明是軍用鈔票,但正面有孫中山像,並有漳州字樣,這就足以說明是援閩粵軍所發的了,否則,一家民間公司怎能打著孫中山的招牌發鈔票呢!
          該票橫式,有1毫、2毫、5毫、1元計4種,其中1毫劵104×60毫米,1元劵135×80毫米。正面中央為孫中山像;上端橫書『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怪的是,『公』字在『農』字之前;其下為英文漳州『CHANG CHOW』;左右大字直書『壹毫』。背面上端為公司名稱,下有『通用毫銀』及『憑票取毫銀壹毫正』。2
    福建省錢幣學會編著《福建貨幣史略》之「第六章民國貨幣第三節印製和發行的紙幣四、地方權勢機構紙幣(二)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紙幣」則提出新的觀點:
           軍閥張毅盤踞漳州(期)間,與臺灣商人合夥開設的「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除鑄造劣質銀輔幣外,還以信託公司名義發行面值一元的銀元票和面值一毫的銀輔幣票兩種紙幣。一元劵票幅,134×79毫米,正背面均綠色,正面為孫中山頭像。一毫劵票幅105×60毫米,正背面為棕藍色,正面為孫中山頭像。張毅在漳州統治3年期間,通過鑄造劣質銀輔幣和濫發紙幣,搜刮了大量人民財富,張撤離漳州時,其妻攜往大連的現款有280餘萬元之巨。3
          2010年林南中著《閩海幣緣》由西安地圖出版社出版發行。該書圖文並茂,在「壹閩南地緣貨幣7、民國時期漳州地方貨幣」中亦談到:
          1923年北洋軍閥張毅率部進駐漳州,翌年張毅與臺灣人陳長福、陳長庚合辦「信託公司」,地址設於大路頭(今廈門路),業務除了存、放款外,還在南方巷口(今竹巷下)漳州軍械廠內將各種銀元熔鑄成劣質銀毫作為輔幣,在漳州及所轄區域強迫流通使用……
          此外,張毅還發行過紙幣劵,目前已發現有面額「壹元」及「壹毫」劵兩種。壹元劵為綠色,票幅為長137毫米,寬79毫米;壹毫券為棕藍色,票幅為長105毫米,寬60毫米。票劵上方為「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中間為孫中山頭像。1926年10月8日,何應欽率領國民革命軍東路軍北伐進入漳州,張毅部敗退,信託公司被強制關閉。
          2009年5月,在中國嘉德春季拍賣會上,此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發行的壹元及壹毫劵分別以47040元和53760元的高價成交。由於兩張劵面沒有印注發行時間,圖錄介紹中將該劵認定為1918年陳炯明在漳州時發行。但筆者查閱《漳州金融志》以及地方文史資料,均未見陳炯明設立紙幣發行機構的記載。詢問部分文史界人士,亦多主張為張毅時發行為妥。據漳州《薌城區志》劵十七《金融》部分記載:「民國十三年,北洋政府軍李厚基的部屬張毅率兵駐防漳州。擁兵自重,與臺灣商人合設信託公司,在漳屬各縣發行面額1元和5元紙票,中飽私囊。」史料雖然沒有敘及印行壹毫劵,但卻有「發行面額1元和5元紙票」的記載,這可能是同屬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發行的一套主輔幣劵。4
           上引諸家宏論,可謂見仁見智,然可歸納為兩種觀點:其一,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紙幣由援閩粵軍總司令陳炯明所發行。其二,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紙幣由北洋軍閥福建陸軍第一師師長張毅所發行。筆者不揣翦陋,爰述管窺之見,舛誤不當之處難免,尚祈識者指正。

           一言以蔽之,發行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毫銀票之歷史背景乃南北戰爭期間的閩粵戰爭。張勳復辟失敗後,皖系軍閥頭子段祺瑞重任北洋政府的國務總理。段祺瑞再次當權,其拒絕恢復國會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並企圖以武力統一中國。1917年9月,孫中山於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成立中華民國軍政府,領導滇軍、粵軍等北上討伐段祺瑞。中國近現代史上的南北戰爭再次爆發。
          中華民國軍政府又稱護法軍政府,也可簡稱為南方政府。孫中山被推為大元帥,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南北戰爭以護法戰爭為起點,這場戰爭的戰略重點是在兩湖(湖南、湖北),最初只放在湖南境內,福建並未包括在內。1918年11月,南方政府以福建與廣東接壤,即計劃向北洋軍閥福建督軍兼省長李厚基所盤據的閩省發展,以開闢第二戰場,籍與兩湖方面相呼應。林知淵《政壇浮生錄》談及這場戰爭的性質:護法之役前後,「此時北洋軍閥直皖兩系各自發展勢力,互不相下。南方革命團體也分作種種派系,主要是粵系與桂系,粵系以孫中山為代表,桂系以陸榮廷、岑春煊為代表。兩系中又各有許多派系,在這裡不擬敘述。所謂革命團體,若除去孫中山先生等數人,實際上就是軍閥組織,和北洋軍閥毫無二致,南北軍閥僅是新舊不同而已。孫中山南下以後所發動的護法戰爭,起先帶有革命性質,及孫中山被擠出護法政府後,按其實際就是南北軍閥混戰。我當時站在護法旗幟之下,自己還以為是在鬧革命,其實是為新軍閥效勞。那個時期裡,我的直接領導人如方聲濤,間接領導人如李烈鈞、唐繼堯等人,無非都是軍閥。我雖離了舊軍閥統治下的北京,但卻到了新軍閥統治下的廣東,走南到北,都只在軍閥麾下討生活。」5 孫中山發動北伐,實際上是利用軍閥打軍閥而已,南北軍閥實乃一丘之貉。第一次護法運動不到一年,即以失敗而告終。第一次護法運動雖告失敗,然閩粵戰爭仍在激烈進行。從嚴格意義上講,這場戰爭也正衍變成南北軍閥混戰。
          地不愛寶,時有所獻。2009年下半年,福建閩南地區陸續發現加蓋福建地名的中華民國靖國軍軍用鈔票5張,其中加印「福建」省名、面額「伍圓」者4張,加印「福建」省名並加蓋「安溪」縣名、面額「壹圓」者僅1張。加印「福建」省名,甚至還加蓋「安溪」縣名的中華民國靖國軍軍用鈔票實物的新發現,至少說明閩粵戰爭期間,中華民國靖國軍確實在福建閩南地區發行過軍用鈔票。筆者結合相關史料,對此作了初步考證,得出:
    1、中華民國靖國軍軍用鈔票印製時間約在1917年10月,印製地點廣州,核准發行者並非李烈鈞,實乃方聲濤。
    2、中華民國靖國軍軍用鈔票主要由福建靖國軍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旅在福建閩南地區發行,發行時間約在1919年4月至1920年10月。
    3、中華民國靖國軍軍用鈔票加蓋「安溪」縣名者,殆即由福建靖國軍第三旅楊持平部所發行。加蓋臨時騎縫章「□□輕財衛國勾踐矢志復仇」者則由靖浙聯軍所發行。6

    陳炯明(1878-1933)原名捷,字競存,又字贊三,廣東海豐人。1898年考中秀才。1906年入廣東法政學堂就讀。1909年任廣東省諮議局議員,同年加入中國同盟會。1910年2月參加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後匿居香港。1911年廣州起義時任統籌部編制課課長兼調度課副課長。武昌起義後,受同盟會南方支部委派,與鄧鏗赴東江組織起義。11月9日,廣州光復,任副都督,不久代理都督。1913年「二次革命」中,宣佈廣東獨立。同年8月,因所部第2師師長蘇慎初炮轟都督府,自立都督,遂取消獨立,秘密出走香港,旋轉赴新加坡。1915年12月,護國戰爭爆發,潛回廣東東江,組織民軍起義。1916年春任粵軍總司令。1917年12月,孫中山任命陳炯明為援閩粵軍總司令,率部入閩南,佔領漳州等地。
    援閩粵軍初建時僅二十個營,五千人不到,經過三個多月的慘淡經營,逐漸擴充為五個支隊,兩個預備隊,共一萬兵力左右。1918年5月10日,陳炯明下達進軍福建的命令,援閩粵軍兵分三路向閩粵邊境出動,閩粵戰爭正式爆發。至6月1日,援閩粵軍完全攻佔閩西汀屬各縣。6月間,又先後佔領了龍岩、龍溪、尤溪等縣。至8月間,援閩粵軍業已攻佔長汀、龍岩、漳州等閩西南地區。12月6日,福建督軍兼省長李厚基與援閩粵軍總司令陳炯明達成停戰協議。雙方約定:以閩西三元和閩南江東橋為界,粵軍、閩軍各自後撤二十里,劃界而治。
          經過近十個月的浴血奮戰,粵軍終於奪取閩南二十六縣,建立起了「閩南護法區」。在閩南護法區的中心漳州,陳炯明順應歷史潮流,「整軍經武,刷新政治。一方面採取許多開明措施,拆城牆、建公園、築公路,振興工商業,興辦教育,以半官費資助各縣選派赴法勤工儉學的學生,革除封建陋習等;另一方面則從標榜『提倡新文化』、宣揚『建設新社會』籠絡人心。」7 陳炯明率師進入閩南,一個目的是擴充軍備,整訓軍隊。所謂整軍經武,刷新政治,其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壯大粵軍的力量,為日後打回廣東作準備。此由1918年10月15日和21日,陳炯明接連兩次辭去廣州軍政府委任的「福建省長」、「福建宣撫使」職務,僅保留「援閩粵軍總司令」一職也可看出。
           經過閩粵戰爭各戰役,繳獲北軍大批軍械,沿途又不斷招兵買馬,援閩粵軍迅速擴展到二萬多人。陳炯明適時將粵軍編成兩個軍,其以總司令兼任第一軍軍長,許崇智為第二軍軍長,鄧仲元為總司令部參謀長。總司令部設於漳州原道衙。隨著軍隊的擴展,各項軍費開支也必然增大。為此,籌措軍餉遂成為當務之急。「是以陳炯明於軍事甫定後,即建立籌餉局,以周醒南為局長(後改財政局,以鐘秀南任局長),先會同龍溪縣商會會長孫次典,分向殷商富戶派款,繼又創設田畝捐(又名義捐,即種鴉片捐)、濟餉特別捐(即賭捐)、米捐、糖捐、肥料捐、紅料捐(即磚瓦等征捐),甚至有所謂『豬兒捐』等,名目繁多,法令如毛,敲剝花樣層出不窮。」8 其次,陳炯明還濫鑄劣質毫洋,流通漳屬市面。「案廣東通行貨幣,向以雙毫為單位。五年四月,幣廠以鑄本缺乏,停鑄銀幣。七年龔政接任廠長,息借商款,重鑄二角銀幣,成色較舊毫減低,每月獲利甚厚,兩廣軍費,多資挹注。陳炯明(民國九年)在漳州,亦購機仿造,成色更劣,含銀不及四成。粵軍入潮梅,強迫通行,商民以其偽幣,拒而不用,旋經商會調停,籌款代其收回,相約以後不再發出, 風潮始息。自陳氏入省,即首先規復造幣廠,定配純銀四成二,日夜加班趕鑄,每日餘利約達四、五萬元,鑄造之多,可想而知。」9 再次,陳炯明還與漳州商會聯合農工商界共同組織了信託有限公司,以公司名義發行面額壹毫、貳毫、伍毫、壹圓(拾毫)的毫銀票,丁張弓良女士稱之為「代軍用鈔票」。毫銀票實物發現有壹毫、伍毫、壹圓(拾毫)三種。貳毫者迄今尚未見實物,故實際上有無發行待考。
           2011年6月19日,上海泓盛拍賣有限公司春季拍賣會拍出「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壹毫、伍毫、壹圓共3枚大全套,其中壹毫和伍毫為樣票,罕見品,源於江南前輩之珍藏,八成至全新」,起拍價為RMB200000 US$30770。江南?聽雨軒專門為此書寫說明介紹,今全文轉錄:
           關於漳州農工信託有限公司的歷史情況,在史料中並無非常明確的記載。據1982年臺灣丁張弓良女士在其所著的《中國軍用鈔票史略》一書內稱:「援閩粵軍陳炯明部在駐防漳州期間,為籌措軍費計,與漳州商會聯合農工商界共同組織了信託公司,發行了此項代軍用鈔票,計有壹毫、貳毫、伍毫和壹元四種面額。」(注:貳毫券尚未見實物,是否存在亦有待考證。)之後,在其他的書刊都一直引用丁張女士的說法。
           但筆者認為丁張女士的觀點未必可信,也不明確她的資料依據是出自何處。這項鈔票的考證著實頗費周折,筆者經過查閱了大量的檔案、地方誌及歷史零星記錄等,可以確定丁張女士的觀點是錯誤的。漳州農工商信託公司紙幣的發行時間可能是1923至1925年之間,其發行人應該是漳州軍閥張毅。
    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的紙幣實物存世十分稀少,最早記載的也是丁張氏《中國軍用鈔票史略》一書收錄有壹毫、毫圓2種圖片;另在2010年春北京華夏拍賣也有壹毫券1枚,為黃琦先生《中國軍用鈔票圖典》一書之實物,當時單枚的成交價為112000元人民幣。
           本次拍賣的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共有壹毫、伍毫、壹圓券共3枚全套,源于江南藏家之典藏,其中伍毫券亦屬首度拍賣,值得關注。10
           應該說,陳炯明對於財政金融問題歷來予以高度重視。1911年11月初,廣東光復,陳任廣東副都督。11月下旬,軍政府把庫存官銀局紙幣1200萬元(原為張鳴岐發行,因紙幣風潮收回庫存)加蓋軍政府財政部大印投放市場。「隨後,陳炯明又通過發行不兌現的『中華民國粵省軍政府通用銀票』1500萬元,頒佈《粵省劃一幣制通告》以及採取勸募國民捐、發行公債券等措施,有效地維持政府收支與民眾生活的安定。」11 1912年1月,陳炯明被推舉為廣東代都督,全權署理廣東軍政事務。
           誠如丁張女士所言「當時在漳州都是用的福建票,而福建票都是以名勝古跡為圖案,很少用人像圖。這次以國父肖像發行鈔票,以表慎重,並與福建票容易識別。」所謂「福建票」是指李厚基統治福建時期福建銀行所發行的大洋票,票面背主圖案有福州馬江羅星塔、馬尾福建船政學堂,廈門五老峰南普陀寺、崎嶺將軍祠石碑坊等,未見有人物肖像,閩省各地均可流通使用,其中以廈(門)漳(州)泉(州)一帶,即閩南地區尤為盛行。     1918年5月4日,孫中山為桂系所排擠,被迫辭去護法軍政府海陸軍大元帥職務。而陳炯明「援閩粵軍總司令」一職,乃1917年12月2日,孫中山以軍政府大元帥名義親自任命的。可以說,陳炯明所統率的粵軍,是在孫中山領導下建立起來的。閩粵戰爭爆發後,孫中山對福建戰況的仍極為關注,並對粵軍給予經費上大力的支持。段雲章、倪俊明專著《陳炯明》對此如是評價:「經過浴血奮鬥,粵軍奪取了閩南二十六縣,建立了以漳州為中心的『閩南護法區』。粵軍終於有了一塊立足之地,從而暫時避開桂系的鋒芒,有了獨立發展的場地。陳炯明為此作出了巨大努力,為護法作出了重大貢獻;同時,這也是孫、陳合作的又一豐碩成果。」12 所以,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毫銀票券面以孫中山肖像為主圖案是理所當然之事。
           另據上海《民國日報》1920年2月26日報道:為發展閩南的金融商業,陳炯明特派日本早稻田大學經濟科學士謝永年,「前赴美國考察商務及各銀行辦法,以資採取而實行整頓。」同時又委任統計委員數十人,分赴各縣,協同知事,清理金融財政,籌劃設立南通銀行,作為「汀漳各屬金融流通之總機關」。南通銀行是否正式成立,其前身是否即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囿於相關史料欠缺,筆者在此不敢妄言。

         「張毅(1894-1927)字仲剛,河北滄縣人,行伍出身,原為北洋軍閥李厚基部屬,以朝秦暮楚的伎倆先後投靠於許崇智、黃大偉、孫傳芳等得由營長遞升師長。自1923年初入駐漳州,至1926年冬降於國民革命軍東路軍,先後統治漳屬凡3年餘。」13
    「張原在河北省青縣馬廠駐軍第四鎮七協十標三營右隊(即連)當兵,嗣被隊官(即連長)張廣漢提充護兵。一九一三年袁世凱當政時期,將第四鎮第七協李厚基部改編為旅,由海軍總長劉冠雄率領入閩,張隨旅來福州。一九一五年七月,張被保送到李厚基創辦的福建陸軍隨營學校(下簡稱隨營學校)學習,一九一七年卒業後,即在李部由排長、連長升至第四獨立團中校團附。張一心冀圖飛黃騰達,在此期間,他曾以銀幣二千元,賄賂李厚基軍署秘書長姜可欽,得以當上第四團的營長。一九二二年閩粵戰爭,李厚基潰敗,粵軍許崇智部進駐福州。這時,李部營長以上軍官,多數挾巨金逃散回家,部隊成為散兵游勇。張毅見此情況,認為機會到來,以收拾李的殘部為己任,並自告奮勇晉見許崇智,許因急欲擴充兵力,一拍即合,當即委以團長職。不到三天,他即收容了官兵二千餘人,因以一個團不夠容納為藉口,再次見許,許即加委他為獨立第十三旅旅長,隨後即駐漳州。越年,許部由閩回粵,潮(州)汕(頭)邊防督辦黃大偉,派員到漳拉攏張毅,並委為閩粵邊防軍第一師師長,從此他就棄許就黃。」14
          「一九二三年,北洋軍閥五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為鞏固閩西南,以牽制國民黨勢力的北進,乃派李芳池為代表,攜帶委張毅為『廈門鎮守使兼福建陸軍第一師師長』的紅綢委任狀,來漳見張。這時,張正懷疑黃大偉力量不穩,遂接受了委任又投靠於孫傳芳。為了表示依附之誠,即把黃大偉前所派來的參謀長(姓名忘記)殺掉,並委李芳池為該師第一旅旅長。這時廈門為海軍所盤踞,以張當時實力是無法染指的,但張部卻利令智昏沾沾自喜,把『廈門鎮守使』這塊空招牌,一直掛在漳州的『福建陸軍第一師司令部』牌子的旁邊,因此也造成了與海軍方面的尖銳矛盾。張從陸軍隨營學校出身,在短短一段時間內就能當上師長,在躊躇滿志之餘,也日益暴露了他的驕縱殘暴的面目。」15
    張毅統治漳屬期間,福建陸軍第一師所需軍費全部由福建督辦署撥充,而漳屬各縣的正稅則由周蔭人派員(主要是親信)徵收。為擴充實力,以鞏固其反動統治,張毅於正稅之外巧立名目,主要靠勒收所謂花(娼妓)捐、煙(鴉片)捐、賭捐、田畝(煙苗)捐、酒捐、香燭冥紙捐等,作為其財政收入。其中僅花(娼妓)捐一項,每月即可收約數千至萬元。漳屬黎民深受其害,苦不堪言。
           此外,張毅在漳州還「新設一造幣廠,以其諮議餘春沂為廠長,收買廣東舊制單角,鎔鑄成色甚低之銀毫」,強逼商民使用。16 銀毫正面珠圈內鐫對讀「貳毫銀幣」,中間飾一小圓星,上緣鐫「中華民國十三年」,下緣鐫「福建省造」,左右兩側飾以四瓣花星;背面珠圈內鐫「20」以示幣值,上下緣皆鐫英文,分別為「FOO KIEN PROVINCE」(福建省),「TWENY CENTS」(20分),左右兩側亦飾以四瓣花星。直徑22.5mm,成色30%~70%,重5.20~5.32克。製作不精,若細分則有漢文字體大小不同之若乾版別。或以為此乃「福建省政府銀元局開鑄」,此說殊非事實。其成色開始為銀七銅三,但很快就減為銀三銅七。據當事人1965年回憶:「為進一步搜刮民財,張於1924年與臺灣人陳長福、陳長庚等合組所謂『信託公司』(址在漳州大路頭),以銀元改鑄小銀毫(俗稱『銀角』,一面印有『民國十三年造』字樣)作為通用輔幣,以吸收現金。原定小銀毫每5枚兌換銀元1元,但由於小銀毫鑄造時內含銅質竟在70%以上,僅在外表鍍以銀質而已,使用不久後即露出銅色,市民以其質劣多不收用,因而逐漸貶值——由5枚銀毫抵值銀元1元,逐漸變為16枚(即原值3元2角)才能換得銀元1元。張毅等從這改鑄銀毫中獲利至巨,而人民受害不淺。」17
           眾所周知的原因,改革開放之前,海峽兩岸貨幣文化交流信息長期閉塞。在未能見到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毫銀票實物(或照片)的情況下,筆者也曾一度人云亦云,畫蛇添足,未加深考而錯誤認為「駐防閩南漳屬地區的福建陸軍第一師師長張毅亦於1924年與臺灣商人陳長庚、陳長福兄弟合夥,在漳州城區大路頭設立『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發行銀元票和輔幣券。」18 事實上,張毅統治漳屬期間到底有否印發紙幣?現在看來,「發行銀元票和輔幣券」一事應屬子虛烏有,以至以訛傳訛。
           首先,現存史料,包括當事人回憶,皆未言及1923至1926年期間,張毅曾在漳州發行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毫銀票。
           本文所引當事人回憶,其中蔡竹禪乃漳州本地人,為漳州銀莊界耆宿,1926年任龍溪縣商會會長。阮鎮秋和張毅是福建陸軍隨營學校同期的同學,歷任張師部參謀,軍部第一路參謀長兼補充第一團團長。其所提供的回憶記錄,都是作者親身經歷和見聞,有一定的史料價值。因此,文史資料可以成為歷史研究的素材。諸如蔡竹禪、阮鎮秋等人的歷史回憶,都確鑿提到張毅在漳州以銀元改鑄小銀毫,作為通用貨幣,以吸收現金一事。這一點與現存史料1926年7月國民革命軍司令部所印發由王楷執筆的《北洋軍閥統治下福建軍事政治概況》可互相補充,也為傳世「貳毫銀幣」實物所印證。然而,當事人的回憶記錄中根本沒有涉及張毅也曾在漳州印發過紙幣,就連隻言片語,甚至連珠絲馬跡也沒有。
           其次,張毅根本不可能發行印有孫中山肖像的紙幣。
           張毅行伍出身,長期混跡於北洋軍閥李厚基麾下。1923年初,張毅以慣用朝秦暮楚伎倆,再次反戈棄黃投孫,即拋棄潮汕邊防督辦黃大偉,投靠北洋軍閥五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自1923年初至1926年10月,張毅統治漳屬近四年。退而言之,即使張毅在漳州也有發行紙幣,其券面所設計之人物肖像必定也是某個北洋軍閥首腦人物或高級將領,如段祺瑞、吳佩孚、孫傳芳、周蔭人之流。然而,事實上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毫銀票券面是以孫中山頭像為主圖案。如若一口咬定是張毅所發行,則明顯違背常理常識。很難想像,一個北洋軍閥將領會去發行敵對勢力南方政府領袖肖像的紙幣。再則,張毅歷來視孫中山為仇敵,這從張電話指令手下旅長李芳池「就地槍殺」林祖密一事也可窺見。《張毅統治漳屬回憶》作如是描述:「張毅部旅長李芳池率兵進至華安時,在和尚坑林祖密的住所搜獲槍械,即指林為『匪首』,乃將其捕押至漳州。因林在中途大罵張毅,張毅得到李芳池的電話報告後,即令就地槍殺。林祖密,字季商……當臺灣割讓於日本後,祖密恥為順民,返回祖國,在九龍江北溪的華安縣新圩開浚水道以利交通,並創辦徑口公司等以振興實業。曾任廣東大元帥府參軍,1918至1924年間,受孫中山先生委為閩南民軍司令,號召閩南民軍反抗軍閥統治。林在廈門鼓浪嶼有紅樓一座,當時民軍首領常聚此聯絡。其時參與者有張貞、陳兆龍、陳智君、楊士鵬等,人稱為『參謀團』。陳智君亦因而被張鵬抄家,其與曾少乾合營的福成銀莊同遭洗劫。當林祖密被捕時,龍溪縣商會會長孫次典曾向張毅說情,當孫談及林系孫中山先生派來之時,張忿然答說:『即使是孫中山本人,我亦不留情!』」19 言下之意,即使是孫中山本人,我張毅也同樣敢下令就地處決。總而言之,張毅根本不可能發行印有孫中山肖像的紙幣;換句話說,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毫銀票不是張毅所發行。
          1927年7月,廣東國民政府出兵北伐。北伐軍兵分三路,分別進攻湖南、湖北、福建、浙江,以及江西、安徽與江蘇,以推翻北洋軍閥統治,完成國民革命之任務。9月,五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倉促間發表福建的周蔭人為第四方面軍總司令,周即將所屬編為三個軍,任命張毅為第一軍軍長。其時,北伐軍東路軍已由粵入閩,聲勢浩大,張毅自知力不能抗,準備由閩北撤入浙江依附孫傳芳。「當張毅率其部撤至閩侯縣轄尚幹鄉瓜山一帶,擬渡烏龍江進入福州時,李生春部炮擊於前,獨立第四師張貞部又聯合陳國輝、葉定國等部追擊於後,海軍陸戰隊林忠旅、林秉周團突襲於五虎山。張毅渡江不得,後退無路。在倉皇應戰中先被消滅一個團,後被圍困於瓜山地區十多日,因糧絕而就地搶用,尚幹鄉深受其蹂躪。及張腳上中了流彈後,遂決計派代表前往永泰向何應欽求降,希望能得以保全自己性命。其時何應欽打算電請蔣介石錄用,但立即遭到新編軍全體將領(林祖密之子林正熊時任統領)及國民黨人的反對,以張殺林祖密一事,不能貸他一死。何不能違反眾意,乃將其押至汕頭,囚禁於崎碌要塞司令部。」20 越年,張毅以在獄中賄賂看守越獄圖逃未遂,被執行槍決,時年三十四歲。

    注釋:
    1. 丁張弓良著:《中國軍用鈔票史略》,第134頁,1982年臺北忠孝彩色印刷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2. 江蘇省錢幣學會主編:《中國近代紙幣史》,第712頁,中國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
    3. 福建省錢幣學會主編:《福建貨幣史略》,第202頁,中華書局2001年版。
    4. 林南中著:《閩海幣緣》,第20頁,西安地圖出版社2010年版。
    5. 林知淵:《政壇浮生錄》,《福建文史資料》第22輯,第4-5頁,1989年10月。
    6. 詳見拙文:《中華民國靖國軍軍用鈔票初考》,《福建錢幣》第15期,第16-21頁,2013年12月。
    7. 蔣伯英主編:《福建革命史》(上),第116頁,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8. 鄭之翰、陳鑒修:《陳炯明駐漳述要》,《文史資料選輯》(漳州)1979年第一輯,第45頁。
    9.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參事室編:《中華民國貨幣史資料》第一輯,第726-727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0. 江南?聽雨軒:《漳州農工商信託有限公司》,7005,《中國紙幣》,上海泓盛2011春季拍賣圖錄。
    11,12. 段雲章、倪俊明著:《陳炯明》,第51頁,第161頁,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13,17,19,20. 蔡竹禪、陳壽西、阮鎮秋:《張毅統治漳屬回憶》,(福建)《文史資料選編》第四卷《政治軍事編》第二冊,第139頁,第144頁,第142頁,第148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4,15. 阮鎮秋:《北洋軍閥張毅》,《福建文史資料》第四輯,第64-65頁,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16王楷:《北洋軍閥統治下福建軍事政治概況》,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印行,1926年7月8日。
    18. 劉敬揚:《民國福建機制銀輔幣概述》,《福州大學學報》(哲社版)2002年第4期,第7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