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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财政厅有利流通券简介

     

           江西财政厅有利流通券,发行于民国15年(1926年)9月,总额为200万元,分5个月完成,面值有壹元、伍元、拾元三种,以催征各县旧赋收入为兑现付息的基金,并将所收基金委托江西地方公债局保管,随时交存南昌中国银行及江西地方银行按月兑现付息不折不扣。该流通券按月一分计息,兑现办法:按总额分期兑现,自民国16年(1927年)3月底起每月兑现20万元,至12月底兑清。准其流通券完粮纳税与现洋无异,一律通用,如有拒绝行使者,以扰乱金融罪论。
           民国15年(1926年),孙传芳以极短的时间横扫长江区域的奉军,总揽江、浙、皖、赣、闽五省军政,自封五省联军总司令。此时,北伐军北上与军阀作战,势如破竹,不足三个月,收复湖南、武汉三镇(武昌、汉口、汉阳),直指江西。孙氏在惊慌中调大军增援江西,为筹措战争军饷,指使财政厅发行江西财政厅有利流通券。

           同年11月10日北伐军占领南昌,已发行的江西有利流通券尚未到兑现期,随着孙传芳的失败而停止使用和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