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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陈二郎 十分金”六排戳十两金铤

     



    注:重量371克。

           南宋黄金货币由于价值高,并不直接参与日常商业流通,主要用于兑换钞引、赋税、赏赐、上供、军费、国费开支等。目前发现的南宋金铤有五两、八两、十两、十二两半、二十五两、五十两等几种,分为铭文和素面二类,其中铭文又细分为刻字或戳记,成色则有足金与九分金,均存世甚少。
           南宋政府对金银的打造及买卖管理十分严格,初期凡金银器饰及货币,均须由官府征召民间工匠至文思院冶铸。后因工匠工钱较低,手艺高超的工匠往往不肯前去就雇。遂于淳熙年间,改由临安城内“百姓作匠”或“金银铺户”承揽金银的打造。彼时京城临安有金银铺一百余家,竞争激烈。这时期所铸的金银均标明成色、铺名、工匠名,不仅是保证质量、提高信誉的必要手段,还可扩大知名度,具有一定的广告效应。
           宋代金铤铭文中“陈二郎”为金银匠名,金银器上工匠落款多见“××郎”,“郎”是当时民间男子的辈次,通常冠以姓氏。“十分金”则表示黄金的成色,说明当时人们对黄金成色已有很高的要求。—摘自李晓萍著《南宋金银铤收藏与鉴赏》,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