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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丰地丁 犍为县”双戳十两圆锭

     



    注:重量334克。地丁,即地赋与丁税。前者是土地税,后者是人头税。康熙五十年(1711年)谕令孳生人口永不加税,雍正年间,地赋与丁税合二为一成为“地丁”。此一税项,为历代国家财政收入之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