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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庆丰号 公议纹银”五两牌坊锭

     



    注:重量175克。

    云南省城牌坊锭系先铸后验,兼销铺铸妥后,每晚送往公估店检验,符合标准者加盖公估印,然后才得以流通市面,不合则退件重工。存世的各类牌坊锭中,有少数并未加盖公估印,包含了省城与城外业者所铸。以省城来说,无公估印的牌坊锭,依规定不得流入市面。无公估印,出自公估店漏盖的可能性不大,主要是兼销铺因故未能送验,也可能是大批铸锭所剩的畸零数,兼销铺保存下来,可填补以后铸锭的缺额,再一并送验,省却投炉改造的麻烦与成本,这类实物存世数量自然很少。—摘自戴学文著《牌坊锭新考》,2011年,页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