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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宝藏”银币始末

     

           西藏“宝藏”银币,先后有过“乾隆宝藏”,“嘉庆宝藏”,“道光宝藏”和宣统年间的“宣统宝藏”。本文着重讲述前三种“宝藏”银币,而“宣统宝藏”另撰文讲述。“宝藏”银币“乾隆宝藏”始铸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到道光十八年(1837年)“道光宝藏”停铸,西藏“宝藏”银币一共铸行45年。“乾隆宝藏”是中国货币历史上第一次作为主要流通手段的银币,它在以铜钱和银两并行的大清朝是非常特殊的,它是怎样出现和消失在我国西藏的呢?
           清朝初年,五世达赖喇嘛到北京朝拜顺治皇帝,顺治赏给黄金五百五十两,白银一万两。后康熙皇帝规定由打箭炉(今康定)税收项下,每年拨给达赖喇嘛白银五千两,作为僧众养赡。加上各朝驻藏官员的薪俸都是白银支付(清末每年都十万两),就使得白银大量流入西藏。而这些大批白银都是银锭,在实际使用时非常不便。十六世纪中期,与西藏相连的尼泊尔加德满都河谷三个尼瓦尔土邦(巴德冈,加德满都,帕坦)铸造的银币开始在西藏流行。加德满都土王马亨德拉.马拉与西藏地方缔结了一个向西藏提供银币,并从西藏换回白银的条约。其他两个土邦也相继参加,开始了持续二百余年的藏尼银钱交易。易换的办法是用同等重量的银币换同等重量的银子,不再加收铸造费。而尼瓦尔土邦的铸币一直搀杂,巴德冈土邦最后一个土王铸造的搀铜接近一半的劣币大量运往西藏,仍然换白银等量,引起西藏人民强烈不满。劣币充斥市场,藏汉商人均挑剔使用,使商业贸易受到影响,商人利益受到威胁,引起了很大混乱。进而藏尼之间未能统一用新钱收回旧钱的办法,及时解决藏尼银钱纠纷。一七八八年尼瓦尔土邦的廓尔喀族人攻占加德满都登上尼泊尔王位,统一了尼泊尔全国(故清代称尼泊尔为廓尔喀)。一七九零年廓尔喀王朝借口西藏商税增额,食盐糅土,派兵从聂拉木侵入西藏,围攻坚守协葛尔宗的西藏军队。清驻藏查办官员巴忠私自与廓尔喀王朝议和岁许币银五万两。一七九一年廓尔喀王朝以西藏没有缴纳岁银派兵数千人从聂拉木侵入西藏,廓尔喀兵大肆抢掠扎什伦布寺,震动西藏。乾隆皇帝任命福康安为将军进军西藏反击廓尔喀军队,在战争进行期间分析了战争形成的原因,指出西藏地方长期使用廓尔喀(尼泊尔)货币“尤属不成事体”。 令“西藏地方,照内地之例,安设炉座,拨派官匠”,“鼓铸官钱”。禁止廓尔喀(即尼泊尔)货币在西藏流通,西藏“旧有廓尔喀(即尼泊尔)钱文,概行销作银两,一律使用官钱”。御批要在善后事宜内考虑在西藏设局铸钱的问题,奠定了西藏地方正规币制的基础。
           清大将军福康安率索伦兵二千人,金川土屯兵五千人入藏,六战六捷一直打入廓尔喀国境七百里,距廓尔喀国都阳布(加德满都)仅一日路程。廓尔喀国王二次遣使议和,清军胜利退出廓尔喀领土。战争结束后,福康安会同西藏地方政府详细分析西藏地方经济,贸易实际情况,于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朝廷提出西藏不宜铸造铜钱,而应制银币的建议。其理由有三,第一“藏地素不产铜,造铜钱的成本太高。西藏每年铸佛像须买熟铜四五千斤,价值三四千两白银,可知在西藏鼓铸铜钱的成本比内地高数十倍”。第二即使铸出铜钱,也还是不能使用。藏族人民没有使用铜钱的习惯,内地铜钱只行使到打箭炉(今康定)一带,从打箭炉至拉萨沿途居民行用碎银,卫藏地区(卫:拉萨,山南地区 藏:日喀则地区)则使用廓尔喀(即尼泊尔)银币。第三造银钱,“可使廓尔喀无所居奇”,可保证商民交易公平,有利于今后与廓尔喀(即尼泊尔)的通商。

           乾隆五十八年清政府批准了福康安和西藏地方政府共同议定的《钦定章程》(即著名的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驻藏大臣的地位和职权,达赖和**的转世,官员的任命,国防,财政,外事等重大问题一一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关于西藏地方的货币制度,《钦定章程》规定:1 设立造币结构 成立铸钱局,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委任两名孜本(俗官),两名孜仲(僧官)为铸钱局负责人。西藏饷银解至藏库发交商上,铸钱银由商上拨发。2 明确规定西藏地方铸造“银钱”,用“纯粹汉银”。3 “银钱”图案,规格 正面铸汉字“乾隆宝藏”四字,背面铸藏文译音“乾隆宝藏”四字。规格以一钱(四克),五分(二克)两项搭配铸造。4 兑换办法 每纹银一两兑换一钱新币九枚,五分新币十八枚。新币兑换余下的一钱白银,作为铸造费用。5 奖惩制度 监铸人员勤忖出力,由驻藏大臣保奏。倘敢徇私舞弊,搀杂假料,即严加办理,并依所铸假币数目加倍罚款。按《钦定章程》铸造的“乾隆宝藏”银币,一钱银币重四克,直径二十六毫米,厚一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