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27)8分, 登封·嵩岳寺塔。 (128)8分, 大理·千寻塔。 (129)8分, 应县·释迦塔。 (130)8分, 洪赵·飞虹塔。1958.3.15。雕刻版。P14。27mm×32mm。99(11×9)。发行800万枚。 [D]刘硕仁。[E]高振宇、赵亚云、宋广增、高品璋。 [Pr]中国近代印刷公司。 注:红赵县系1954年由山西省洪洞、赵城两县合并而成。1958年恢复洪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