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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嫩江省银行及其发行的纸币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立即派干部和军队挺进东北,开辟东北根据地,并领导黑龙江地区的军民同国民党势力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建立了新民主主义政权。先后建立的省级民主政权有松江、黑龙江、合江、嫩江、绥宁(牡丹江)等省政府和哈尔滨市政府。 
           嫩江省政府成立初期所辖区域基本是按照旧的行政区域适当进行了调整。嫩江省银行是在原东北银行吉江分行的基础上改建的。1946年1月,我军解放了嫩南地区。当时西满分局政委李富春决定,由曹根全、李更新二人在洮南负责银行工作。到4月间我军攻克长春及齐齐哈尔之时,嫩南嫩北连成一片。军事上的胜利和政治局面的变化,行政区域之改变,嫩江两行署合并成立嫩江省政府。同年5月,开始组建嫩江省银行,直属嫩江省政府领导。于是,吉江分行在5月下旬全部迁到齐齐哈尔。6月1日正式成立嫩江省银行,开始办公营业。行长由原吉江分行行长曹根全担任,行址在齐齐哈尔市广信胡同1号,原伪满洲中央银行旧址。嫩江省银行在肇东、讷河、嫩江3个县设办事处。 
      1946年8月,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在齐齐哈尔成立。嫩江省银行和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在同一幢楼内办公,嫩江省银行在东侧,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在西侧,这是两行各自独立承办自己业务的并存时期。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在讷河、嫩江、拉哈都有派出机构。 
      1947年2月,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变更行政组织区划的命令规定:合并黑龙江、嫩江两省政府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政府。中共西满分局亦随之做出《关于成立东北银行黑嫩省分行的决定》:前嫩江省银行与东北银行西满分行(即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合并,成立东北银行黑嫩省分行。 
      1946年3月,中共中央东北局为支援解放战争和发展地方经济,在抚顺市召开第一次财经后勤会议,做出决定:“东北地区由东北银行发行东北流通券,通行全境。各省可发行10元以下小票,在省内流通”。在嫩江省境内,嫩江省银行成立后,于1946年6月开始发行嫩江券。至1947年2月,嫩江省银行与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合并时为止,共发行嫩江券为67153.64万元。嫩江省银行发行的纸币计有:伍元券1种,主图案为军人用机枪瞄准姿势。拾元券3种,其中主图案为前进中的火车,分左右方向,颜色一为蓝色,一为黄色;另有主图案为农村秋天打场。伍拾元券2种,一是花纹图案中间为面额,一是主图案为工农兵学四人武装前进姿势。壹百元券2种,主图案均为民主联军和民兵前进姿势,票面颜色一为灰地浅蓝色,一为土黄地黑色。流通区域除嫩江省外,邻近省份的部分地区,如黑龙江、辽北地区也有少量流通。嫩江券的发行,首先是保证战争条件下的军需,占55%;其次是用于加强军队建设,巩固地方政权所需的军政费用,占17%;还有用于发展生产,开展贸易,保障民生方面,占12%;其余为银行周转资金,占16%。 
      东北地区的币制统一工作是逐步进行的。当时,嫩江省曾以“不使物资流往省外,避免嫩江省内物价高涨,后方物资买空”为理由,在嫩江省内只准嫩江券与伪满币和苏联红军票等值流通,却不准东北流通券进入省内。因为东北银行发行的东北流通券可以在东北三省流通,流通区域广泛,而嫩江券只能在省内流通,所以,东北流通券的信誉要高于嫩江省的地方币――嫩江券。直到1946年8月25日,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在齐齐哈尔市成立后,才确立了东北流通券在嫩江省内的合法地位,东北流通券与嫩江券同时流通。在1947年8月第二次东北财经会议以前,本位币、伪满币和苏联红军票等多种货币同时并存时期,东北流通券在占领市场方面,经历了艰苦的斗争。 

      1947年3月1日,嫩江省银行与东北银行嫩江省分行合并后,成立了东北银行黑嫩省分行,嫩江券即停止发行。同年8月东北第二次财经会议后,嫩江省已基本确立了以东北流通券为本位币的货币体系。随着流通区域的日益扩大,以及政治、经济因素的需要,东北银行总行逐步加强了东北流通券的发行工作,嫩江券逐步退出了市场,由东北银行黑嫩省分行以东北流通券陆续收回,1948年6月15日停止市面流通。各地有银行支行处的由各支行处兑换,无银行的地方委托各税局代收,在一个月内绝大部分收回。嫩江券的发行,虽然时间短暂,但对于支援解放战争,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开展贸易,稳定市场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