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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银行及其发行的纸币

     

           东北银行成立于1945年11月12日,行址设在沈阳市大西关。从1945年到1951年,东北银行共发行14种面额、五十余种版别的地方流通券4757亿元,有效保证了革命战争时期的军需民用,为东北解放战争的胜利,为全国解放后的币制统一和金融秩序的稳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银行受任于危难之际 
      抗日战争胜利后,面对复杂的国内形势,中共中央确定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集中力量争取控制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东北地区。为此,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东北局,加强对东北工作的统一领导。同时,调集八路军、新四军13万多人和2万多名干部迅速开赴东北,建立东北革命根据地。 
      但当时的东北,战争形势依然严峻,市场萧条,金融混乱,伪满币照常流通,苏联红军票到处使用,少数城市还使用日本银行钞票,而我军带入关内各根据地银行的货币,在东北却不能流通,对开展东北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就迫切要求建立新的银行,发行货币,解决财政困难,保障军队供给。 
      1945年10月,中国中央东北局决定成立东北银行,发行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总经理由东北人民自治军后勤部部长叶季壮兼任,副经理为王企之,共同负责筹备事宜。当时的首要任务是建厂印制钞票问题,因受《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限制,无法在沈阳设厂印钞,经过一番周折,工作人员在新民县城原县医院旧址建立了印钞厂(对外称“东北人民自治军后勤司令部直属供应处”),先行印刷出1元、5元、10元三种面额的地方流通券,为东北银行开业做好了准备。 
      1945年11月12日,东北银行总行在沈阳正式开业。随后,时任辽宁省政府主席张学思、副主席朱其文颁发布告,指出“为防止伪币泛滥,紊乱东北金融,危害经济,并求进一步发展东北公私企业及农村经济起见,东北银行已奉命于本月12日在沈阳市开业,并代理国库,以国库为担保,发行东北地方法币,即东北银行1元券、5元券、10元券三种钞票,兹规定东北银行票1元等于伪满币10元,今后公私款项一律适用。” 
      由于国民党军队进犯解放区,东北银行奉命于11月26日撤离沈阳,历经辗转于1946年1月到达通化,印钞厂也随之由新民迁至伪满师道学校旧址,改称“东北民主联军后勤司令部直属供应处”。战争形势的发展需要大量印制钞票,印刷厂广大员工不分昼夜赶印1元、5元、10元、100元四种面额的纸币,由东北银行通化总分行代办总行发行业务。为照顾群众利益,决定将东北币与伪满币币值由1比10改为1比1等价流通。 
      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1946年6月,东北银行总行又迁到佳木斯,组建东北银行工业处(即造币厂),政委兼处长为王纪元,副处长为陈子良。建厂期间,由哈尔滨大新印刷厂承印东北银行券。8月,在通化的印钞厂,经辑安转迁到佳木斯并入工业处。 
      与此同时,总行在北满地区先后组建了合江省分行、黑龙江省分行、嫩江省分行、东安分行、绥宁省分行。东北银行总行于9月2日在哈尔滨市道里继续营业,工业处开始投产赶印10元券、100元券,到12月25日在北满地区共发行8亿元,从而打开了东北银行的工作局面。 
      1947年春,东北民主联军从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一些大中城市相继收复。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继而,东北全境解放。年底,东北银行迁回沈阳。 
      二、东北银行券占领货币市场 
      由于东北各解放区处于分散经营的状态,东北银行总行难以实现对全区金融工作的统辖,1946年3月,东北局在全区第一次财经会议上决定:“东北地区由东北银行发行东北地方流通券,通行全境。各省可发行10元以下小票,在省内流通。”据此,东北各解放区在当地党政机关领导下,先后建立了各根据地银行,各自在辖区内发行货币,配合东北银行,对稳定金融、巩固根据地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迅速驱逐敌伪币,提高本币信誉,东北银行与各根据地银行紧密配合,与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货币斗争:一是发行东北币、地方币与商品供应紧密配合,普遍与贸易公司协作,出售商品收本币不收伪币;二是在流通中采取伪满币折扣行使的办法,逐步压低兑换比价并限期收兑,迫使伪满币向边沿地区推移或鼓励商人到敌占区换回商品;三是严禁国民政府发行的货币进入解放区;四是开展反假票斗争,严厉惩处造假币分子。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东北银行券迅速占领了解放区货币市场,为支援东北解放战争,建立东满、北满、西满根据地建立了金融基础。 
          1947年春,东北民主联军夺取了“三下江南,四保临江”的胜利,从战略防御转向战略进攻,连续发动夏季攻势、秋季攻势,收复了一些大中城市,东北银行已具备了统一全区金融工作的条件。同年8月,东北局召开了第二次财经会议,宣布分散经营时期已经结束,要求加强集中统一,决定整顿地方银行,逐步统一全区货币发行,进一步明确东北财经工作的总方针是“全力支援解放战争,以担负起全国兵站总基地的任务”,会后曹菊如任东北银行总经理。 
      东北银行总行贯彻会议精神,在原接收合江银行、嫩江省银行、牡丹江实业银行,停止发行“合江券”、“嫩江券”、“牡丹江券”的基础上,在同年8月接管了辽北省银行,并改组为东北银行辽北省分行,10月接管了吉林省银行,并改组为东北银行吉林省分行,同时停止发行“辽西券”、“吉林券”,统一发行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用东北币收兑地方银行券,并将嫩江省银行印刷厂和吉林省银行印刷厂接收过来并入佳木斯东北银行工业处,基本上实现了东北地区货币银行的统一。 
      统一发行之后,由于不断扩大战果,辖属机构迅速增加,货币需要量猛增,东北银行工业处虽然接收了两个印刷厂,扩大了生产能力,但是印制钞票任务成十倍地增长,工作十分艰巨。为确保解放战争和扩大解放区的需要,银行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劳动竞赛,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千方百计解决了原材料供应不足的严重困难,为支援革命战争不分昼夜轮班工作,从而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印制任务。据统计,1947年印刷的50元、500元面额的东北币和1000元面额的“东北银行本票”,发行额高达1309亿元,为上年的12.2倍,1948年印刷的东北币和定期本票,发行额高达3286亿元,为上年的29.2倍。 
      通过发行货币,首先保障了各个战场的军费开支,有力地支援了东北野战军取得辽沈战役的辉煌胜利,并解放了全东北;其次,民主政权建到哪里,货币就发行到哪里,在经济待恢复,财政收入不敷需要的情况下,帮助地方财政克服了困难;再次,对于组织生产、恢复经济、稳定市场、安定群众生活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赏析 
      该券由东北银行工业处印制。长14厘米,宽5.7厘米。正面红色图案,花纹长方框四角花符内书“一百”,框内上方正中由右至左横书“东北银行”,行名左侧是冠字“NO.XU”,右侧是黑色票号“273740”, 右侧近边框处书“地方”二字,左侧书“流通券”。中间左侧是农民挥鞭,二马打场图案,右侧花符内是面值“一百元”,花符下方钤“总经理章”和“经理之章”两枚篆体方章。下方边框内是“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印”字样。背面绿色图案,底纹由数字“100”和英文“ONE HUNDRED YUAN”组成。上方是英文行名“TUNG PEI BANK OF CHINA”,下方标注英文面值“ONE HUNDRED YUAN”,面值下印有“1947”字样。中间花符内及左右两侧各印有阿拉伯数字“100”。 
      该券由东北银行工业处印制。长16.3厘米,宽6厘米。正面灰色图案,花纹长方框上方两角花符内斜书汉字“五千”, 下方两角花符内横书阿拉伯数字“5000”,框内上方正中横书“东北银行”,行名左侧是红色冠字“HS”,右侧是红色票号“655051”, 右侧近边框处书“地方”二字,左侧书“流通券”。左侧花符内横书“五千元”,右侧开光内是哈尔滨东北银行总行大楼图案。左下方近边框处钤 “总经理章”和“经理之章”两枚篆体朱文方章,正下方边框内书“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印”。背面紫色图案,四角花符内斜书阿拉伯数字“5000”,上方英文行名呈弧形排列,中间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两种方式表示面值。 
      东北地方流通券的面值有5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200元、25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100000元。总体来看面额较大,体现了战时金融的一些特点。在战争环境下,发行一些大面值的钞票,以应付巨额的军费支出和财政需要,也是根据地政府和银行的一种无奈之举。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行人民币,作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货币,统一流通,但由于东北地区在当时所处的特殊地位,为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取得最后胜利,中央决定继续保持东北银行建制,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仍是东北解放区的本位币。 

      1951年,全国金融物价稳定,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人民购买力提高,在全国物资迫切需要交流的情况下,统一关内外币制刻不容缓。同年3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命令,要求自4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限期以人民币收回东北银行发行的地方流通券,收兑比价规定为东北地方流通券9.5元兑换人民币1元。4月1日,东北银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至此,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光荣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退出流通领域,但其不朽功绩将永载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