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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实业银行简介

     

    (镇海)蔡小军
           民国五年(1916年)11月,广东官银钱局总办吕渭英鉴于财政部饬令取消“广东官银钱局”名义、改由新式银行名称,故建议将该局财产作为官办资本,移作开设广东实业银行,经呈请财政厅转报省长核示、财政部批准后,即行筹备改组事宜。
           民国六年(1917年)5月8日,广东实业银行开业,总行广州,分行汕头,行长仍由原官银钱局总办吕渭英氏担任,其开业时资本均为原官银钱局之资产现款,共约毫洋316万元。该行作为广东的地方金融机构,是以辅助本省工商实业为目的,对于本省官厅有供款的义务,并享有发行纸币、经理地方公款的特权。

          民国九年(1920年)8月初,桂系之广东省银行成立,但开业月余,即逢桂系失败,遂告停业。同年冬,广东省政府派程天斗清查广东省银行财产及负债情况,并接任行长,至12月8日将行名更改为“省立广东省银行”后重新营业。同时,程天斗又奉令清查广东实业银行,发现该行亏损颇巨,“存短于欠,收不偿支”。经省政府核准,是年12月23日广东实业银行亦奉令归并于省立广东省银行。至于其原发之钞券,则决定全部收回,至民国十年(1921年)2月,据报已收回3.5万元,未收回的约有5000元。

          广东实业银行是由“广东官钱局”改组而来,于民国六年(1917年)五月八日开业,总行广州,分行汕头,行长吕渭英,虽是地方金融机关但有承受广东官钱局应享之权利,行章订明得领用中国银行兑换券藉以周转,固无发行纸币之特权,唯开业之后,为利便交收起见,曾印发拾圆、伍拾圆二种凭票,至民国八年五月,再发出伍圆凭票一种,以便流通,因章程所限,发出无多,共计仅发出四万元,至民国九年结业之时,未收回凭票约五千元。

          据现在所有记录广东实业银行的文献资料中,均从来未见有壹圆凭票的记载,而且从现存相关资料中,仅见只是该行于八年发行的伍圆银元“广州总行”地名的凭票一种的模糊不清的复印件而已,由此可见此伍圆“广州总行”地名券,也是珍稀难得的孤品,只可惜此钞的实物,历经数年从未在世人面前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