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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年 开封市流动粮票(粗粮)

     





    注:面值有1市两、半市斤、1市斤、5市斤、10市斤、20市斤、50市斤、100市斤、500市斤和1000市斤10种。大珍稀票。

    1961年版开封市流动粮票史话

           印制于1961年3月,从当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流动使用。发行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简化手续。消除购粮排队现象。使用对象为市区内干部、职工、团体,根据定量每月凭粮食供应证发给此票,凭票在市区内购买粮食、糕点和熟食。但对工业用粮和事业用粮不使用此票,仍按月凭购粮证到批定的公社粮食局批发站,核定数最,批发供应。
           1961年版开封市流动粮票分粗粮票和细粮票两种,各有十种不同面额,分别为:1市两、半市斤、1市斤、5市斤、10市斤、20市斤、50市斤、100市斤、500市斤和1000市斤。全套共计20枚,均为横版。粗粮票为红色,票上方有“粗粮”二字,用来购买各种粗粮及大米;细粮票为绿色,票上方有“细粮”二字,用来购买面粉。购买熟食者,不分粗细粮票,均可供应。该票发行量共计3758875.8斤。其中,细粮票19413728.4斤,粗粮票18145147.4斤。
           粮票发行后,市粮食局为了及时收集情况、改进工作,还专门召开了各公社粮食局局长会议和粮店营业员座谈会。大家普遍反应,流动粮票的发行好处多、作用大,群众十分满意。
           后来,开封市粮食部门和全省一样,在粮食供应上,开始采取底卡凭证售粮制度,流动粮票的作用就不是太明显了。为此,河南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凡印制地方粮票的地区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收回,今后一律不准再印制发行”。加之流动粮票面额太大,容易给不法分子钻空子。因此,开封市粮食局自1963年8月1日起,对1961年版流动粮票实行只收不发的办法,当年年底全部收回,1964午1月宣布作废。后来,又有部分面额的流动粮票经加盖后,作为面条票使用,一直使用到1971年版开封市面条票发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