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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3年 焦作市粮食局工种补差粮券

     












    注:面值有3斤、6斤、9斤、11斤、15斤、20斤、21斤、26斤、31斤等,分为“井下”“井上”各8枚。大珍稀票。

           焦作市工种粮票全称为“焦作市粮食局工种补差粮券”,全套16枚。分“井下”和“井上”两种。面额有:3斤、6斤、9斤、11斤、15斤、20斤、21斤、26斤、31斤等,其中“井下”“井上”各8枚。整个粮票由八种颜色组成,且票幅相当大,分146X5Omm、115X4Omm、121X42mm、139X5Omm四种规格。各枚图案一致,均由一怀抱稻穗的农妇和手举“红宝书”的工人组成。票的左侧,印有“毛主席语录”,约占整个票幅的五分之一,煞是好看。票的背面,有三条使用说明:1、凭本券在本市购买粮食或单位就餐。2、本券市斤为“十进位”,一斤等于十两。3、本券为无价证券,严禁买卖、伪造,遗失不补。
    附:焦作市革命委员会粮食局文件,(74)焦革粮生字第2号,《关于印制使用焦作市粮食局工种补差粮券的通知》
           各粮食分局、粮站,为了进一步落实毛主席“广积粮”、“备战、备荒、为人民”和“必须把粮食抓紧”的指示,使粮食工作更好地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业生产服务,随着形势的发展,斗、批、改的需要,在我市试点推广旅大市对职工工种定量实行水平包干的管理办法,印制了票面大小不等,颜色不同焦作市粮食局工种补差粮券(以下简称“工种补差粮券”)十六种,随文一并发给你们(附票样一份),要如同粮票一样,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印制使用的工种补差粮券,从三月一日起在我市使用,但不准在市场流通,可到粮站购粮或本单位食堂就餐使用。持此券到粮站购粮,在品种上按当月比例供应(如兑换全国流动粮票时,按规定扣油),在票面背有“井下”两字的,要供应食油0.55斤,实行水平包干的单位,由各粮食局审批后,发给工种补差粮券,居民粮站对工种补差粮券,只收不发,每月定期上交分局。实行对职工工种定量标准包干,这是粮食战线上的一次改革,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执行中逐渐完善。但要提高警惕,严防阶级敌人的造谣和破坏,接此通知后,希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焦作市革命委员会粮食局(章),一九七四年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