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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同泰商店临时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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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943年9月至1945年4月滨海专区升为行政区前,专区设滨海区工商管理总局。滨海专区升为行政区后,滨海区工商管理总局更名为滨海工商管理总局,辖一、二、三分局,后增设日照县局、沂山分局。自此之后,辖区内的公营商店均划归工商管理局领导。
      公营商店是工商局的一个重要对外窗口,担负着输入输出物质、调剂外汇、调控物价及收买金银等重任,在货币斗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各公营商店同时是北海银行的代办所,负责兑换破旧本币,进行反假票斗争。滨海同泰商店就是一家公营商店,下设多个分店,总店在莒南县,1945年前后更名为滨海商店。参考莒南县志,滨海同泰商店的前身,很可能就是莒南县委1940年2月在钱家仕沟设立的泰吉号商店。
      1944年,是滨海区乃至全山东革命根据地由防御转向主动进攻的一年。随着战事不断取得胜利,解放区迅速扩大,新解放的地方急需大量的北海币占领市场,而北海银行总行(当时北海银行滨海分行已并入总行)印钞厂短期提高印钞能力有限,一时无法提供足够的北海币供市场流通。正如时任省政委会调查研究室主任、工商管理处监委的薛暮桥在1945年6月的全省工商工作会议上所说:“从一九四四年一月到一九四五年一月,本币的发行数量增加了三、四倍,所以仍感不够流通,还需增加发行量。”按测算,当时根据地至少人均50元始能满足流通需求,而实际人均仅40元,缺口尚大。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薛暮桥没有讲。但是,从当年北海币的币值变化,以及各种币值发行量的变化,可以看出,当时是通过将北海币最高面值由之前的50元提高到100元,同时加大100元北海币的发行量,来增加货币的供给。即便如此,还是无法满足市场急剧膨胀的需求。而北海币最高面值又不能提得过快,否则会导致人们对通胀产生强烈的预期,进而可能引起严重的通胀。鉴于此,滨海工商管理总局授权滨海同泰商店发行100元、200元、500元三种大面值定额临时期票流通市面,以期缓解因北海币缺乏而造成的市面流通之不足。从实际情况看,滨海同泰商店大面值定额临时期票发行后,信誉较好,流通于滨海各地,肩负起了流通任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面流通不足的问题,算是比较成功。
      期票与货币有本质的区别,一般是不能也不允许参与流通的。但是,滨海同泰商店此次发行的大面值定额临时期票,目的就是为了流通,其实质是以期票之名行货币之实,因此,算是临时货币。当时北海币是山东根据地的本位币,所以“期票”的面值“元”,是以北海币元为记值单位。
      由于没有见到滨海同泰商店发行临时期票的公告,因此无法确定“期票”的具体发行时间,只能通过局势变化,结合山东根据地往往是秋冬贸易繁荣、货币需求量大的特点,大体上判断“期票”发行于1944年7月下旬以后,很可能是11月前后。因为,处于滨海中心地位的莒南,每年11至12月(农历10至11月)举行大型商贸活动——山会。山会规模大,上市物资多,货币流通量大。
      “期票”因面值大,防伪措施不如北海币,行用一段时间后,市面发现大量假“期票”,因此,已经更名为滨海商店的滨海同泰商店,于1945年5月7日在《大众日报》上刊登启事,决定停止“期票”流通并收回“期票”。
      然而,该启事并不是“期票”回收的最后通牒,过了回收期,还是可以到滨海商店兑换北海币。1945年8月1日,省政委会发布了财字第22号通令,要求过去各地北海银行及工商管理局所发之本票及流通券等,立即停止在市面流通,限期由发行机关兑回。滨海商店奉命收回全部期票。
      从实际情况看,整个1945年乃至1946年,北海币流通不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省政委会无法给代币票券设置最后回收期限,各地也无法落实该通令。滨海商店虽然奉命收回全部期票,但实际收回数量有限,直到1946年8月26日,山东省工商管理总局发布了限期收回汇票券、流通券、期票的紧急启事(该启事要求9月底以前收兑完毕各地工商管理局之前发行的上述券种,逾期作废)后,才开始大规模收回期票,10月份停止收兑。
      由于“期票”的面值较大,停用前,100元能购买40多斤小麦,而当时根据地一个教师月薪才60斤小麦,由此可见期票购买力相当强,因此当年回收得比较彻底。至今,笔者尚未一睹“期票”真容。是否有存世者,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