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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普1 沈阳加盖“中华民国”改值邮票

     



    注:抗战胜利,东北光复。中华邮政总局派员于1945年11月17日,接管伪满邮政总局,成立了中华邮政总局驻长春办事处。下辖辽宁、锦州、吉林、黑龙江、牡丹江等邮区。由于交通不便,邮票暂时未能运到,或者由于供应不足等原因,各邮区的邮政管理局,曾利用伪满部分存票,加印“中华民国”“中华邮政”字样,临时使用。
    1946.2(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宋体字机盖。
    加盖于伪满四版普通邮票:10分黑/12分桔黄 
    加盖于伪满五版普通邮票:25分黑/30分黄棕;1.2元红/1元淡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