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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纪1 牡丹江加盖“同庆双十”纪念邮票

     



    注:1945.10.10(民国34年),木戳手盖。[P]牡丹江邮政管理局。
    加盖于伪满四版普通邮票: 
    加盖红字50分,原票2分黄绿色。
    加盖于伪满三版普通邮票: 
    加盖红字50分,原票2分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