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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垦业银行简介

     

          中国垦业银行最早由俞佐廷、童今吾等人于1925年发起,1926年4月在天津创办,注册资本总额为500万元,行址在法租界五号路和八号路的转角。由于经营成绩不甚理想,于1929年3月进行改组,由秦润卿、王伯元、李馥荪等上海金融界人士接办,资本总额为250万元,1929年6月6日正式开业,上海为总行所在地,天津由总行改为分行。中国垦业银行在成立之时便获得了纸币的发行权。
          有关中国垦业银行纸币印制的问题,以前人们仅从纸币下端所印有的中文或英文印制单位名称获得一点信息,并不了解其具体情况。通过对上海市档案馆收藏的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翻译①,我们现在已经使中国垦业银行纸币印制的情况有了较充分的呈现,这对研究该银行纸币版式和发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上海档案馆收藏的天津中国垦业银行和华德路公司1926年5月1日签订的第一份印制纸币的合同,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垦业银行纸币的最初情况。
          在这份合同中,我们获知中国垦业银行当时向华德路公司订印的纸币总数为218万张,其中一元券为70万张,五元券为110万张,十元券为38万张,纸币的号码以一百万为一组,每组自1号起,第二组号码前加A字冠号,第三组号码前加B字冠号,并以此类推,号码用红色,并印两行,纸币中文面印在票面的下端,英文面印则在票面的上端。按照这份合同,不难发现中国垦业银行起初发行的纸币中,惟有五元券因印数超过一百万而有冠号A字者10万张外,一元和十元券都是没有冠号的。
          通过这份合同,我们了解到当时对纸币的版式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本行(指中国垦业银行,——笔者注)使用所核定样本雕刻正反面钢版,三种钞票皆用同样花纹,一面用中文,一面用英文,并加印微细底纹,列行名及圆数,在中文方面用中文,英文方面用英文”。事实上中国垦业银行无论是第一版还是第二版,都基于这样的样式。对纸张的选用也作了规定,采用华德路公司特制的全面丝线纸,这种纸张成为以后中国垦业银行纸币印制的唯一用纸。所以,我们今天见重到的中国垦业银行纸币的纸张里都夹有不同颜色的彩丝,这也可看作是当时中国垦业银行为发行纸币所采取的一种防伪措施。
          在这份合同中,签订合同的双方还约定:“此项钞票如果通行妥善,以后本行(指中国垦业银行——笔者注)续印钞票,均归本公司(指华德路公司——笔者注)承办”。中国垦业银行的纸币目前所见都是由英国华德路公司印制的这一情况,反映出虽然中国垦业银行在1929年曾发行变革,但双方还是坚持遵守这一约定的。

          透过上海档案馆现存的1931年以后的档案文献,我们很清楚地获悉中国垦业银行与英国华德路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是通过华德路公司远乐代理人(或代理商)霍尔(R. Hall)进行的。

          1931年中国垦业银行对1926年第一版纸币的版式作了一些细微的改动,并与华德路公司在5月7日签订了合同。这份合同对纸币上的地名作了限定,只印“上海”地名一种,而且规定除了五元和十元券在版式和颜色上作些微改动外,一元券的版式和颜色不作任何变动。五元和十元券英文面左上拐角处分别加印阿拉伯数字“5”或“10”,中国垦业银行的英文译名向右作些微移动。这两种面额纸币的两面主要颜色根据中国垦业银行给予代理人的色样更改。合同同时还对纸币上显现的纸币印制年份,暗记的种类和采用何种纸张,校样提供,华德路公司应给中国垦业银行的样票张数,以及印制费用和支付方式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外,特别重要的是对印制不同面额纸币的张数和号码也作了规定。从规定中,我们不但知道了当时一元、五元和十元券分别印制了35万张、55万张和19万张,也知道了一元券的号码分别为700001-100000、AOOOO01- A0500000:五元券的号码为A1000001- A650000:十元券的号码是380001-570000(见下表1)。然而,在1931年5月7日中国垦业银行稍后致华德路公司的信件和1931年11月19日英国华德路公司给中国垦业银行的委托喀麦来轮运输纸币的装箱单,我们发现这三种面额纸币的号码与合同上显示的号码不尽相同(如下表2),表明中国垦业银行对原先合同中有关纸币号码问题进行了改动,并得到了华德路公司的确认和实施。

    表1

    表2


    1931年5月7日中国垦业银行稍后致华德路公司的信件中还提到了要在英文面增加签名者官方头衔的要求。5月9日华德路公司远东代理人霍尔在致中国垦业银行的信中不但确认了合同中五元和十元券版式上的些微改动,而且答应了中国垦业银行有关在纸币英文面加印签名者官方头衔的要求,三种面额纸币英文面的左右两边签名处分别加印“GENERAL MANAGER”(总经理)和“MANAGER HEAD OFFICE”(总行经理)。这样,中国垦业银行完成了对纸币版式上的改动。

    1933年5月30日,中国垦业银行通过霍尔开始向华德路公司提出订印一元券150万张、五元券20万张的意向。同年11月3日,中国垦业银行和华德路公司通过代理人签订了印制总数为260万张纸币的合同,根据这份合同我们知道当时订印的纸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即为5月30日提出的订印一元券150万张、五元券20万张、总数170万张的纸币,另一部分则可认为是追加的一元券50万张、五元券40万张、总数为90万张的纸币。这两部分在号码分配上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如下表3)。

    表3



    有意思的是,在现存的档案中,对于这一合同只见有第一部分的中文译文,似乎给人的印象是当时可能实际订印的纸币总数只有第一部分。但通过1933年12月13日华德路公司给中国垦业银行的信件,我们可以确定当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纸币订印数都得到了执行,并且1933年12月22日所订印纸币中的第一批已经通过货轮从伦敦出发,将于1934年1月到达上海。引起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华德路公司和中国垦业银行间曾发生过有关是否要在纸币加印“英国华德路公司制”字样的讨论,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即在纸币的中文面下端加印“英国华德路公司制”字样、在英文面套印“P.Y.Wong”(王伯元)和“Z.C.Zing”(秦祖泽)签名,由此可以确认中国垦业银行中文面加印“英国华德路公司制”字样的纸币发生于1933年订印的一元和五元券上。

     

    1934年3月,中国垦业银行与华德路公司又开始了新的订印纸币合同的商谈,华德路公司根据中国垦业银行的要求拟就了四种不同的纸币定单,都规定十元、五元券和一元券的尺寸分别为87毫米x155毫米、81毫米x145毫米、75毫米x135毫米,但每份定单上不同面额纸币订印的纸币数量、总数和总额是不同的,定单A中十元券为100万张,五元券为200万张,一元券为250万张.总数为550万张,总额为2250万元;定单 B中十元券为85万张,五元券为200万张,一元券为400万张,总数为685万张,总额为2250万元:定单C中十元券为120万张,五元券为280万张,一元券为400万张,总数为800万张,总额为3000万元;定单D中十元券为100万张,五元券为300万张,一元券为500万张,总数为900万张,总额为3000万元。如果印制的纸币张数还不足以引起我们重视的话,那么,合同有关纸币图案变化的内容,则让我们感到1934年所要印的纸币属于一种与先前不同的纸币。合同中是这样描述的:

    一元券正面:一块用于印制的钢板上精细地雕刻几何学图形的白线纱网装饰、风景插图等。反摄影的彩虹色彩。背面用于印刷的钢板上雕刻几何学图形的白线纱网装饰、总行大楼插图等。

    五元和十元除了在正面附加反摄影的色彩外,其余和一元券相同。

    根据合同中的描述,在现存在的中国垦业银行纸币实物中没有发现过与其相同的纸币,说明1934年中国垦业银行与华德路公司所商谈订立的合同有可能没有得到实施。

    1934年3月12日中国垦业银行在致华德路公司的信稿中曰:

    启者,依据近日彼此间商谈结果,敝行兹特签就可任意选择一种之定钞单A、B、C、 D,其价格及条件即照各种单上办法办理,但无论任何一种定钞单须待敝行向财部领得护照后,经敝行正式认定方生效力,定钞数量亦须视财部所批准数目为准。至于将来选定任何一种,完全由敝行自行择选,且一经择定任何一种,其余三种即作注销。除待敝行最后通知外,请贵处事前先行预备,并将式样送下。

    就在当天,中国垦业银行收到了华德路公司远东代理人霍尔的回复:

    兹承认收到贵行今日来信,并附可任意选定一种之四种定钞单,敝处同意尊信内所述条件,即无论择定任何一种定钞单,须待贵行向财部请示护照之结果而定。

    从中国垦业银行方面来说,虽然也同意了华德路公司四份不同的纸币定单,但没有最后选择到底采用这四份定单中的哪一份,因为要俟财政部的批准。对于拟议中的中国垦业银行纸币定单,财政部并没有批准,中国垦业银行答复交通银行函询发行的信函可知佐证,“关于定制券一节,查敝行于民国十八年三月改组之始,承受旧天津中国垦业银行印就之兑换券一千万元。嗣于民国二十年五月及二十二年七月先后向英国华德路公司各定制五百万元,合共总数为二千万元,均经陈准财政部备案,并发给护照备案。”哦们将1926年旧天津中国垦业银行、以及1929年3月改组后中国垦业银行于1931年5月和1933年11月分别向华德路公司定印的一元、五元和十元券数额相加,得出的纸币印制总数及券面总额和中国垦业银行答复交通银行的信中所述完全吻合(如下表4),表明1934年中国垦业银行与华德路公司拟议中的四份定单确实因没有财政部批准、取得护照而未得到实施。这样一来,背面印有中国垦业银行总行大楼图案的纸币也就根本没有印制过。中国垦业银行总行大楼竣工于1933年。

    表4



    所以,在中国垦业银行的历史上,纸币印制一共只有三次:第一次是在1926年,第二次是在1931年,第三次是在1933年。除第一次外,后两次都对前一次印制的纸币版式作过更改,这对我们搞清楚现存中国垦业银行纸币的具体印制时间是大有裨益的。1934年中国垦业银行与华德路公司拟议的定单尽管没有实施,但至少说明当时已经有了印制新版式纸币的打算,只是没有得到财政部的批准而已。

    二、中国垦业银行纸币的版式

    通过对中国垦业银行纸币印制情况的了解,我们再看现存的中国垦业银行纸币实物。从纸币上标明的年份上来说目前所见惟有两种,一种是民国十五年(1926年),另一种则是民国二十年。标民国十五年的纸币又分天津地名券和上海地名券两种,而标民国二十年的纸币只有上海地名券一种。对于这两种标有不同年份的纸币,中国垦业银行停止发行纸币时在移交给交通银行的文件中分别称为第一版和第二版(如下表5)。③

    表5


    其实,虽然按照标明的年份来说中国垦业银行的纸币版式仅有两种,但如果按照纸币印制合同和结合历史发展情况来看,中国垦业银行纸币之间无论在版式上还是在印制时间上都可以加以进一步的细化。

    首先,标明民国十五年的纸币。天津中国垦业银行在1926年成立不久,便和英国华德路公司签订了印制纸币的合同。民国十五年版的纸币英文面签名有两组,一组是 Yu tsuting和Sungwan Tung,  另一组是Z.C.Zing和P.Y.Wong,前者纸币上印有天津地名,后者纸币上印有上海地名。对于民国十五年版的中国垦业银行纸币上出现Yu tsuting和Sungwan Tung的签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Yu tsuting即俞佐廷,为当时天津中国垦业银行的总经理,Sungwan Tung尽管我们不能确定其是谁。但可以断定应该与天津中国垦业银行的创立者童今吾有关,或许是其家族人员。而出现Z.C.Zing和P.Y.Wong签名则让人猜测。Z.C.Zing即秦祖泽,也就是秦润卿,祖泽是名,润卿是字。P.Y.Wong即王伯元。秦润卿是1929年3月才加盟接办天津中国垦业银行的,民国十五年版上的中国垦业银行纸币上出现其签名,只能说明这种纸币应该是在1929年3月以后加印上去的。1929年11月29日中国垦业银行第六次董监事会记录“主席报告本行钞票现由天津运到,俟加印签字后,手足完备,定十九年一月份起陆续发行”可以为此作证④。换句话说,民国十五年版出现上海地名的时间也应该与此同时。这一记录本身不但表明了加印有秦祖泽和王伯元签名的中国垦业银行纸币发行的时间是在1930年1月,同时也反映出当时华德路公司已印制完成的纸币上并没有签名和地方,签名和地名是运到中国后加印上去的,这从1926年中国垦业银行与华德路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签名和地名规定中也能看出。此外,根据中国垦业银行答复交通银行信件内容⑤,民国十五年版的印数并没有因为1929年3月的改组而有所增加,华德路公司一直是按照1926年5月iB签订的合同完成印数的,反映出民国十五年版上海地名券的印数应该是包含在1926年5月1日所定合同之内的。

    其次,版式的改动。正如档案资料和现存中国垦业银行纸币实物所反映的那样,在纸币的英文面,民国十五年版和民国二十年版的五元券和十元券之间在版式上是有细微区别的,民国十五年版左上拐角为中国垦业银行的英文译名,而民国二十年版的左上拐角加印有表示纸币面额的阿拉伯数字“5”或“10”,中国垦业银行的英文译名相应地作了些微的右移。不仅如此,在左右两侧的英文签名处,民国二十年版的各种面额纸币都分别增加了“GENERAL MANAGER”和“MANAGER HEAD OFFICE”,而民国十五年版则没有。

    就纸币上的印制单位而言,民国十五年版的纸币只有在英文面的下端才印有英文的印制单位名称,而民国二十年版的纸币可分为两种,一种只在英文面出现印制单位的英文名称,面额有一元、五元和十元三等:另一种则不仅在英文面出现印制单位的英文名称,而且在中文面还加印有印制单位的中文名称,面额有一元和五元两等。根据档案资料的揭示,这种在中文面还加印有印制单位中文名称的纸币印制于1933年。

    因此,中国垦业银行纸币的版式及印制时间可归纳如下:

    表6



    三、中国垦业银行纸币的发行

    我们在现存的中国垦业银行天津地名券和上海地名券纸币中都发现加盖有暗记,这些暗记一般由单个英文字母、中文字或数字,也有单个英文字母和单个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复合暗记,在纸币中文面和英文面的位置似乎存在着一定的规律性(如下表7)。曾见到有一数字暗记,在纸币中文面呈现出左上右上字号大、左下右下字号小的排列.比较特殊。这些暗记的存在,表明中国垦业银行不但自己发行本行的纸币,而且本行纸币有被领券的现象发生,1931年5月18日中国垦业银行收到的天津分行呈文中就说:“近以此间各银号要求向津行领钞,原有备用券六十万元因拟订用户逐渐增加,现存暗记不敷支配,特由内库提出五元新券十万元。今共有备用券七十万元,计一元券八万元,五元券五十七万元,十元券十万元。谨此呈报⑥。”虽然1932年10月从宁波分行领券的钱庄只有二十八家⑦,但根据同年11月和12月各行庄领券余额统计,以及中国垦业银行宁波分行为取消领用暗证券事与董事办事处往来文书中提到的行庄名,从宁波分行领券的行庄实际有五十一家之多⑧,说明中国垦业银行的纸币在当时的信用较好,1933年12月7日中国垦业银行第二届第七次董监事会的记录中在解释其中原因时说:“盖因本行钞券无地域之限制,到处可以兑现,在此汇水上不免吃亏,然受人欢迎之处亦在此,以言发行准备现金仍占百分之八十左右,均另设专库存储。”⑨事实上,根据《国防委员会财政报告》所记载的1934年8月10日对中国垦业银行现金准备达66.23%的检查结果也证实了中国垦业银行董监事会的记录并非夸大之词⑩。1935年2月3日的《申报》还发表过一篇题为《中国垦业银行钞票信用显著》的报道,对中国垦业银行的纸币信用倍加赞赏。中国垦业银行虽然在1935年11月3日停止了本行纸币发行,但宁波各行庄的领用券在京、津、沪取消后仍然得到了六个月的展期(11)。

        表7



    中国垦业银行设立上海总行和天津分行外,还于1931年在浙江宁波设立分行,1932年在南京设立分行。1933年又先后设立浙江余姚和北平两个办事处,开展有关银行业务的同时进行兑换现金的活动,并利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代兑现金。1931年8月5日《申报》还就中国垦业银行增设钞票代兑机关情况作了报道。由于信用度好和代兑方便,尽管在1935年1月和2月先后在宁波、上海发生过三次挤兑事件(12),中国垦业银行的纸币发行还是呈现出一种上升的态势(如下表8,此表根据1929年到1935年11月22日中国垦业银行董监事会录整理(13))。中国垦业银行总共印制有2000万元的纸币,但最后只发行了749.6万元,库存的1232.3万元被移交于交通银行。

    表8



    中国垦业银行除了发行本行的纸币外,还从1929年开始领用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纸币。从下表9(此表根据中国垦业银行历年借贷对照表整理(14))可以看出,1930年到1935年,中国垦业银行每年领用三行纸币的数额大多占其自身纸币发行额的一半以上。1935年11月3日中国垦业银行停止了纸币发行,但仍继续领用三行纸币,并大致呈下降的趋势,最终稳定于983 500元之上。

    表9


    注    释

    ①上海市档案馆Q284-1-7,《中国垦业银行关于钞券印刷与英国华德路公司上海代理处合同与来往文书》。

    ②⑤上海市档案馆Q284-1-9,《中国垦业银行关于发行钞券与停止移交等事项与发行准备委员会财政部交通银行来往文书》。

    ③上海市档案馆Q284-1-8,《中国垦业银行关于英国钞券发行与停止发行钞券销毁文件》。   

    ④上海市档案馆Q284-1-2,《中国垦业银行董监事会议录及常董会议录》。

    ⑥上海市档案馆Q284-1-24-133,《中国垦业银行天津分行为报内库提新券事致董事办事处文》。

    ⑦上海市档案馆Q284-1-40-152,《中国垦业银行宁波分行1932年10月份各行庄领券一览表》。   

    ⑧上海市档案馆Q284-1-40-162,《中国垦业银行宁波分行关于1932年各行庄领券11月份余额表》,Q284-1-40-179,《中国垦业银行宁波分行关于各行庄领券十二月余额表》,Q284-1-41-298,《中国垦业银行宁波分行为取消领用证券事与董事办事处来往文书》。

    ⑨民国二十二年十二月七日第二届第七次董监事会,上海市档案馆Q284-1-2,《中国垦业银行董监事会议录及常董会议录》。

    ⑩中国人民银行总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第23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1)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五日《取消领用暗记券》,上海市档案馆Q284-1-41-298,《中国垦业银行宁波分行为取消领用证券事与董事办事处来往文书》。

    (12)民国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第二届第十一次董监事会,上海市档案馆Q284-1-2,《中国垦业银行董监事会议录及常董会议录》。

    (13)上海市档案馆Q284-1-2,《中国垦业银行董监事会议录及常董会议录》。

    (14)上海市档案馆284-1-4,《中国垦业银行历年营业报告及公信会计事务所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