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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工银行简介

     

          中国农工银行是在1927年1月1日由大宛农工银行改组而成立的。1916年,北洋政府财政部本着“融通资财,辅助农工业”的宗旨,企图在全国各县设立农工银行以“辅助”农业之发展。主管经济的官员考察德国、日本等国的经济后,北洋政府在北京设立全国农工银行筹备处,由财政部派王大贞、陈昌毅为筹备处主任,孙多森、秦士伟、李友连、卓定谋为筹备处议员。1918年,北洋政府计划先从京兆着手设立银行,然后饬令各省限期筹设。筹备处决定首先在京畿大兴和宛平两县试办银行,按照全国农工银行条例第四条,以两县合并为一个营业区域,报财政部批准后,设立大宛农工银行,于12月4日在北京化石桥(全国农工银行筹备处所在地)建行并开始营业。
          《大宛农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大宛农工银行资本总额定为银元100万元。初设银行时,由财政部应准拨充官股20万元,作为资本。但因库款支绌,一直未拨,而银行开业需有资本营运,遂不得不设法由京兆财政厅暂拨款项作为垫股,待将来商股招足再提股筹还。1918年11月29日,全国农工银行筹备处与京兆财政厅就此订立合同,由京兆财政厅拨充库款5万元,作为营业之用。大宛农工银行每年从所招股款中提出1万元归还,年息为6厘,分5年还清。届时,如京兆财政厅愿将此款改为官股,银行将结清利息,发给股票。此外,全国农工银行筹备处还呈文财政部,申请将信成管财团即信业房产公司的股票(财政部认购)额面洋8万元,先行拨发大宛农工银行,俟将来按市价变卖后即为财政部的垫股。财政部接到呈文后批准拨发。在积极筹措官股的同时,全国农工银行筹备处还竭力招募商股,以符商办本旨。至1919年,已招集商股10万元,连同垫款10万元,实际金额合计已达20万元。自1920年1月起,完全改为商办。3月21日召开股东成立会,选举董事及监察人。1921年7月23日,大宛农工银行召开第一次正式股东大会,选举正式董事7人,其中王大贞担任董事长,聘请吕志琴为经理。
           建行两年后,大宛农工银行与财政部协商组建中国农工银行。由银行股东会议决定改订《中国农工银行章程》,呈由全国农工银行事务局转呈财政部,核呈大总统予以批准。章程中规定,中国农工银行额定股本为500万元,其中官股为200万元,商股为300万元,收足股款的1/2即可开始营业。经大宛农工银行行务会议决定设立中国农工银行筹备处。由于种种原因股款一直未能筹妥,与章程中规定的可开业数目相差甚远,一时无法有所增加。1923年,在股东会上,将章程改为收足股款1/4即可开业。1926年6月,实收股款已达100万元。8月15日,大宛农工银行改组中国农工银行股东会议的决定上报财政部,于9月18日获得批准。自1927年1月1日起,对夕卜工王式改称中国农工银行。至此,存在8年的县级银行终于被新的全国性银行所代替。中国农工银行成立后,将原大宛农工银行北京分行和上海汇兑处分别改组为中国农工银行北京分行和上海分行,同时成立了天津分行。在此后的几年里,陆续在汉口、杭州、重庆、昆明、南京设立了分行。再过几年,又在广州、香港、汕头、长沙等地增设了分支行,使中国农工银行在国内的分支行达12处。另外,还有1家代理店,即哈尔滨的德聚永银号。
    中国农工银行:成立的初期,因资本金较少,故营业规模较小,业务量较少而单一。1929年2月,教育基金委员会为运用教育基金,拟投资建设事业,即与中国农工银行商议合作,达成协议:将中国农工银行股本总额改为1000万元,先收—半,由教育基金委员会垫购该行股本400万元,当场交付150万元,其余款项于6个月内交足。随后中国农工银行修改章程,增补董事。至此,中国农工银行的实有股本为500万元。在短短的10余年间,中国农工银行从—个资本仅有20万元的不起眼的小银行,发展为拥有500万元资本的实力雄厚的大银行,并成为民国后期24家重要银行之一。
         “七七”事变后,平津沦陷,中国农工银行北京分行和天津分行的业务基本上被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取代。中国农工银行总管理处为了从事辅助抗战工作,迁往重庆继续开展营业,在办理后方生产贷款及辅助运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了弥补平津两行的损失,先后在昆明、重庆、柳州、东兴等地设立分行。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国农工银行总管理处迂回北京,各地分行陆续恢复正常营业。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工银行决定紧缩机构,除保留沪、津两个分行外,其余京、渝、穗、杭、昆等分行均予裁撤。
    中国农工银行经政府特准,有发行银元券及辅币券的特权,发行数量由财政部核准。因当时正值战乱,金融枯竭,对于发行钞票之事,该行一再斟酌,不敢大意,最后决定先发行辅币券作为试验,如能被市面接受,再发行银元券。1927年5月,该行开始发行第一期辅币券,发行之后,流通信用极好,京师市面各银行纷纷领用,供不应求。面对这样的形势,董事会决定发行银元券。由总管理处向财政部印刷局接洽,印刷银元券150万元,面市后同样受到欢迎。1928年以后,中国农工银行先后呈准国民政府财政部订印了二版纸币。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统一发行,命令各商业银行发行的钞票一律收回,归并国家所有,中国农工银行发行的钞票及准备金悉数移交中央银行接收。
    中国农工银行共发行了三版纸币:
    第一版钞票于民国16年(1927年)发行,有辅币券和银元券两种。辅币券的面值为1角、2角、5角,图案为河桥风景图。银元券面值为1元、5元、10元,1元券的图案为万里长城图,5元券的图案为帆船航海图,10元券的图案为农民耕作图。
    第二版钞票于民国21年(1932年)发行,有辅币券和银元券两种。辅币券的面值为1角、2角,图案仍为河桥风景图。银元券面值亦为1元、5元、10元,正面图案为农民耕作图,背面图案为纺织图。

    第三版钞票于民国23年(1934年)发行,仅为银元券一种,面值1元,正面图案为农民耕作图,背面图案为纺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