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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银行及其发行的钞票

     

    吴筹中先生著

    1924年的直奉战争,直系军阀战败,张宗昌因战胜而成为显要人物。段祺瑞的北洋政府,任命张宗昌为山东省军务督办,并兼任省长,张宗昌为了筹措军政费用,筹设山东省银行,总经理是第一军总参议蒋邦彦,常运衡为副总经理,资本定为1000万元,章程规定政府拨给四分之一,开始时财政厅拨开办费一万元,于1925年9月5日在济南二马路原企业银行旧址正式开业。山东省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发行钞票和代理省库,并为张宗昌筹措军费。该行在济南设总管理处及发行部等,发行部下设青岛发行分库、烟台发行分库、天津发行分库。并相继在济南、烟台、天津、北京、上海、南京、徐州、大连、汉口、保定等城市设立分行,在石家庄设代理店,利用这些省外机构,为发行山东省银行钞票创造条件。

     该行开业后,即发行一元、五元、十元三种钞票(简称省钞),不久,五十元(插四:1)、一百元(插四:2)省钞,以及二角、五角的辅币券亦陆续发行,该行在省外各城市发行的钞票,都印有当地的地名,主要在当地流通。省银行的钞票是强制发行的,1925年9月13日,山东宪兵司令部布告,纳税、纳粮等一律以山东省银行钞票为准,通用现洋,其他纸币概不收用。是年9月22日,山东省长公署又通令宣布,省内发行钞票,集中于山东省银行,除中国、交通二银行外,取缔其他各银行发行权。因此,一般商业银行钞票都退出市场,山东省银行的钞票,占该省的统治地位。

      该行的钞票,不仅在省内大量流通,而且在苏、皖、京、津等地也大量发行,据1927年6月统计,共发行省钞2300余万元,其中省内发行1300万元,省外发行1000余万元。

     山东省银行钞票因大量发行造成货物贬价,使工商业受到严重影响,以致货物流通梗塞,价格暴涨,市场出现了抵制使用省钞的情况。张宗昌为了制止这一事态的发展,通令如工商业有拒收省钞者,训令军事当局严重查办,因此商号店主不敢提出异议,致使工商业破产倒闭,银行业务也一落千丈,全都赔累,许多银行倒闭。据当时资料统计,银行钱庄全省原有1000余家,到张宗昌倒台之前,只剩下318家,典当业原有200家,到1928年只剩下21家,可见张宗昌祸鲁,金融业遭破坏最大。

     面对省钞江河日下的局面,1927年12月督省两署下令收款均按市价折收,致使其价格又急剧跌落。1928年1月财政厅公布的省钞牌价,跌落至3折、2折。至4月30日,张宗昌与北伐军激战败退北逃后,省钞已无人接受,形同废纸,山东省银行也倒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