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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银行纸币简介

     

           交通银行创建于清朝末年,当时中国旧式的票号、钱币已不敌外资商业银行的入侵,自办的新式银行如中国通商银行、上海信成银行等势单力薄,很难与之抗衡。通过向清政府提供贷款,外国的金融势力控制了中国的铁路修筑权、关税收入、国际汇兑,主宰了中国的金融业。因此朝野有识之士纷纷上书清廷,要求发展自己的银行业,以挽回利权。光绪卅一年(1905年)十一月,邮传部尚书陈璧提出创设交通银行,由它来经办赎路款项,经管轮、路、电、邮四项收支,办理国际汇兑及辅助统一币制。获得旨准,次年(1906年)三月四日该行开业。在此后的41年间,该行先后在国内外10家印钞机构订印多版纸币,仅从币种分就有银两券、大银元券、小银元券、铜元票、法币和金元本票六种,若从图案、印色、加盖地名、暗记等区分,更是繁花满目,数不胜数,构成了独特的交行纸币体系。近几年来学术界开始重视对交通银行纸币的研究,发表了一些有关印制与发行史料整理和研究的成果。但由于年代久远,有些实物无法找到,有些文献记载互相矛盾,在某些问题的认定上也有不确当之处。笔者根据掌握的文字与实物资料,对交通银行历次订印各版纸币的情况试作一概述。
    一、银两券
           根据《交通银行史料》(下称《交史》)记载,该行于清末民初共发行两版银两票。第一版为清宣统元年由上海交行向上海商务印书馆订印,当年发行。“券面图案镌印双龙旗以及轮、路、电、邮等关于交通事业之设备”。此后,反映交通与通讯内容的图案就成为该行纸币的主题。此版纸币有l两、5两、10两(图1)、50两4种,加印济南地名,由济行发行。共印2,666两,不久即收回。第二版在宣统元年和民国元年两次向北京京华书局订印,面额有1两、2两、3两、4两、5两、10两、20两、30两、40两、50两、100两共11种,“券面图案改用云鹤”,加印济南和河南地名,由济行、汴行发行。“又因当地平色之殊,有库平足银、济平足银、汴平足银之别”。由济、汴两行发行。民国四年改发国币券时收回此券。
           现在已见不到第一版银两票的实物,第二版银两票的实物也只留下数种:一种是宣统元年(1909年)加印济南地名的1两和10两票,正面图案为龙旗,由商务印书馆印制,即第一版银两票;一种为1912年的无地名、无厂名银两票,有1两、2两、3两、4两、5两、10两、20两、30两、40两、50两、100两共11种,竖版,正面图案为云鹤,是由京华书局印制的第二版银两券;还有一种是宣统元年由北洋官报局印制,券面图案为双龙捧珠,火珠内为“天津分行”,系制版时直接镌刻在钞版上,而非后来加印,下方票芯的上端为“交通银行”,没有面额,票面上印“凭票取  平  银”。手工填写银两的平色和面额,是清代纸币的一大特点,后一种银两票可能是建行初期印制的。
    二、银元券
            交行发行的银元券分大小两种,后者在票面印明“永远通用小洋(或小银元)”字样,专在东北三省发行。
    宣统元年(1909年)在发行第一版银两券的同时,交行又向上海商务印书馆订印第一版大、小银元券,券面图案与银两券相同,也是双龙旗和交通设施。大银元券面额为1元、5元(彩图1)、10元3种,共印刷3,770,520元,加印北京、南京、天津、上海、汉口、营口、张家口、济南、开封、广东等地名。据《交史》称,“营口地名券虽经印制,实未发行”。以上地名券除张家口和济南外,实物中还发现有无锡和广东汕头两种地名。这是两种小地名券,分隶于江苏和广东。该版券有两种版式,一种是正面为双旗双龙,背面为交通设施图案;一种是正面为双旗双龙和交通设施图案,背面为套花。小银元券有5角、10角、50角、100角4种,共印5,603,135角。《交史》称“尔时分行所设无多,行使小洋券者只营口一处,旋亦收回结束”。实物也只见加盖营口地名者。
    第二版银元券订印于清宣统三年(1911年)和民国元年(1912年),券面图案与第二版银两券相同,改为云鹤,版式比较独特,正面竖式,背面横式。由北京京华书局印制。面额有1元、5元和10元3种。“因系临时添印,只印67,553元”。加印北京、天津、济南和奉天地名。这版券因印数小,回收快,故留存下来极少。今仅见北京交通银行1元券,其地名的印制方式与第二版银两券相同,是直接镌刻在钞版上的,月份和编号则用手工填写。
           1912年,该行向天津德华印书馆订印第三版大银元券和第二版小银元券。该年民国肇始,顺应国体变更,该版钞券的图案改为五色旗和轮、路、电、邮等。实际上此版的正面图案与第一版银元券中第2种基本相同,只是将上方交叉的双龙旗改为五色旗,票面中间环抱面额的双龙改为两个弯月状的装饰。票背所印英文发行时间“SEP -TEMBER lST 1912”(1912年9月1日)。大银元券面额有1元、5元和10元。共印9,530,823元。加印的地名较前两版大大增加,有北京、天津、上海、汉口、湖南、长沙、奉天、长春、营口、张家口、太原、河南、济南、浦口、无锡等,反映了交行业务活动在这一时期有较大的发展。小银元券面额有5角、10角、50角(彩图2)、100角4种,共印24,430,685角,加印地名有奉天、长春和营口。
           从第四版银元券开始,交行的纸币多向国外的印制机构订印,其风格遂为之一变,构图简洁新颖,色彩沉稳大方,富有现代气息。1913年,向美国钞票公司订印第四版银元券74,559,368元,有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种。它的特点是选用现代交通设施作为主图,用得最多的是处于各种状态中的火车头;每种面额的主图和主色各不相同,但每种面额本身的正反面主色相同。如1元为桔红色(图3),5元为绿色,10元为紫色,50元为棕色,100元为蓝色。票背印英文年月“JULUlst 1913”(1913年7月1日)。
           据《交史》记载,该版票券加印的地名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无锡、浦口、扬州、徐州、芜湖、安徽、浙江、河南、汉口、湖南、岳州、山东、济南、烟台、龙口、张家口、归化、奉天、营口、长春、重庆等共25个地名,但在纸币实物上还发现有扬州/张家口、宁波/上海和龙口—烟台3种。
           第四版和第五版券加印地名最多,而且又历经改印、改色,变化较大,因此版式也比较复杂。第四版银元券曾有两次改版,一次是1919年在奉天地名券上印明“此票按照奉天市价兼汇上海规元”(此券在当地不能兑现,必须到上海兑现,并以上海的虚银两单位一规元为本位),简称兼汇券,由奉行发行,与第八版银元券同时发行。一次是在此版券上加盖“小洋”两字改为小银元券发行于东北地区。关于后一次改版的时间,《交史》有两处称:第四版银元券曾于民国七年(1918年)改为小银元券,在哈尔滨、长春等地发行。又有一处称:“(民国)四年又以哈尔滨、长春等地需用小银元券,特以第四版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银元券加印‘每元付小洋十角,照市价折兑大洋’等字样,改作十角、五十角、一百角、五百角、一千角小银元券五种,共印二万四千八百十八万零五百八十角,券面所印地名有奉天、长春、吉林、黑龙江、哈尔滨等之别。”究竟以何年为是,从这段史料出现的上下文看,是在“第四版小银元券”条下,而四版小银元券发行于民国六年(1917年),因此“四年”恐为“七年”之误,第二次改版当在1918年。
          1914年国民政府颁布《国币条例》后,该行向美国钞票公司订印第五版银元券1,100万元,此版及以后各版(除第八版银元券外)票面都印明以中华民国国币为单位。该版面额有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种。券面图案以工业革命的象征物火车头为主,加印的地名有北京、天津、南京、上海、江苏、无锡、浦口、扬州、安徽、浙江、九江、河南、汉口、山东、烟台、青岛、龙口、张家口、归化(今呼和浩特)、包头、多伦、石家庄、奉天、长春等24个地名,在多伦券上又加印蒙文地名与面额。实物中还发现有宁波地名。
           此版券的特点是每种面额虽有多种地名,但颜色相同,1元为棕色,5元为:灰色,10元为绿色,50元为桔黄色,100元为紫色。因不同的地名券只能在相应的地区兑现,当某一地区因故停兑时,就有涂改地名的事情发生。如民国十六年汉口地名券停兑事件。为此,该版券后来有过三次改版:
    1,1928年的五版改色券。因上年武汉国民政府公布《集中现金条例》,查封各银行库存现金,禁止使用及出口现银,交行汉口地名券因此停兑,各地遂屡屡发生涂改汉券情事,而且在沪、津两处市面发现最多。为防伪造,交行“先将五版券原版加印沪用、津用、奉用等字,并改印三种颜色俾易识别”。简称“五改”,其中,沪用券1元改为蓝色,5元改为茶色(即棕色),10元改为玫瑰色(即红色);津用券5元改为玫瑰色,10元券改为紫色。但从现存实物得知,券面并未加印“沪用”、“津用”字样,只是加盖上海、天津地名。
    这版上海地名券有的还加盖各种暗记,其中有汉字,如元、中、市、和、江、子、上、大、久等,有英文字母,也有阿拉伯数字。天津地名券也有暗记加盖,但以阿拉伯数字为主。这是因为从1923年起交通银行对商业银行实行领券制度,分长期与短期领用两种,为了便于计算领券行所领钞券回笼的情况,该行在领用的钞券上加盖各种汉字或符号作为暗记,有的表示地名,有的是领券行的代号,还有的是领券行的排列序号,据称长期领用券以汉字和字母为暗记,短期券则以数字为暗记。
    2.1934年的五版改色通用券。1918年的五改奉券当时并未发行,到1934年,因厦门、西安等地设立分支行处,急需钞券供应,遂将奉券1元券加印上海、厦门和西安地名。并改为紫色。将奉券5元改印厦门(棕色)、西安(桔黄色)地名,10元改印厦门(蓝色)地名。但从留传下的实物看还有紫色重庆地名1元券一种,《交史》也称五版改色通用1元券有各种地名。因此该年的五版改色通用券应不只限于沪、厦、西三种地名。
    3.五版改色乙种券。大约也在1934年,将1918年的五改沪券5元(茶色)和10元(玫瑰色)改印山东、九江、厦门和天津地名。实际上还有加印重庆地名者,另天津10元券未发现玫瑰色者,是当时没有发行天津的10元五改乙种券,还是已经绝版,有待今后的发现。
           1915年,交行向美国钞票公司订印第三版小银元券,面额有5角、10角、50角、100角4种,共印101,467,585角,票面与大银元券一样,也是以火车头为主要图案,但色调只有黑色一种,十分单调。加印地名除奉天、长春、营口外,又增加热河一种。但现在只发现前三种地名券的实物,不见热河地名券。
           1917年,交行向财政部印刷局订印第四版小银元券,这也是最后一版。面额有1角、2角、5角3种,共印11,004,801角。图案的风格与第六版大银元券同出一辙,券面正中为椭圆形的主图,但每种面额具有不同的颜色,比第三版显得活泼许多。加印的地名据称有奉天、长春、黑龙江和吉林。但现在只能见到长春和奉天地名券。
            第六版银元券印发于1919年,为财政部印刷局承印,共印14,535,264元,面额为l元、5元和10元3种。该版与第七、第八版都是专为东北地区印制的。该版地名只有哈尔滨和黑河。票幅较小(130 X 70毫米左右,交行的主币一般都在150 X80毫米以上),券面图案一反惯例未用火车头,而是选用山乡风景,这在交行的纸币中比较少见。1920年,该行又向美国钞票公司订印第七版银元券,专供哈尔滨发行,钞票正背面直接印中、英、俄文哈尔滨地名。券面仍以火车、轮船为主图。“初印1,400万元。十八、十九年又经分批添印,前后共印3,050万元,流通区域只限关外,其值仅等于银币之八角,故虽名为国币券,实与关内流通之国币券有别”。当时小洋券(即小银元券)12角等于大洋券(即大银元券)1元,故此版券虽未称小洋券,实际与之等值。
           第八版银元券又称一二奉大洋券(因该券1元等于小洋券12角,故称之),因第四版改印的奉天兼汇券流通日久,甚为破旧,该行遂于民国十二年(1923年)向美国钞票公司订印1元、5元和10元3种,共1,000万元,券面印奉天地名和“此票按照奉天市价兼汇上海规元”字样,只在奉天(今沈阳)一地发行。后因奉天省券发生膨胀,该券也随之贬值。
          1924年,该行向英国伦敦华德路公司订印第九版银元券1,614.4万元,分1元、5元、10元3种。券面地名有上海、江苏、安徽、烟台、汉口、九江、天津等。目前能见到的只有上海、汉口和九江3种地名以及无地名一种。据史料记载:该版券在1926年开始发行后不久,因纸质不耐用,遂将未发券进行封存,到法币政策实施时,因纸币供应不及,又临时充作法币发行。当时的法币发行不分地区,券面自然不用加盖地名。这也可能就是该版券有地名者发现较少的原因。另外,为纪念该行成立二十周年(1907-1927年),这一年又添印了20元券200万元,但并未发行。
           1927年,该行向美国钞票公司订印第十版银元券,其背景原因与第五版改色券同出一理,每种面额不同地名用不同颜色,共印11,737万元,有1元、5元和10元3种,在1930年开始发行。券面地名为上海、天津、汉口、山东、奉天。按照交行民国十一年11月制订的《分区发行试办章程》,将全国的发行地点划分为天津、上海、汉口、奉天和哈尔滨五区,各设发行总库,山东属于津区,设分库。此外还在山东券券面加印青岛、龙口、济南、烟台和威海卫小地名,它们每种面额的颜色与同面额的山东地名券一致。说明交行纸币在山东颇受欢迎。而在奉天的发行则颇为不畅,故所印500万元奉天地名券,尚未发行便全部销毁。
           1931年,交行向英国伦敦德纳罗公司订印第十一版银元券。此次更换印钞厂家,是为了突破美、国钞票公司的独家垄断。原打算印制上海和天津两大地名券3,000万元,含1元、5元和10元3种。后几经变化,分别于1932、1933和1935年印制了上海地名1元券3104万元。1936年法币政策实施后,因1元币不敷应用,又向该公司订印上海1元券1,775万元。现在见到的此版券只有一种(封3),正面为行进中的火车,背面为宝塔,均为红色。票面印制的时间是“中华民国二十年”和“JANUARYlst 1931”。
    三、辅币券
           交行共发行了三版辅币券,其中一版票面未印明时间,通过史料印证,可知是1919年发行的第一版辅币券,面额有5分、1角、2角、5角4种,由财政部印刷局承印,共印1,289,803元4角。与后来两版辅币券不同,该版券未用交通设施作装饰图案,而是比较简单的几何图形。加印地名情况:5分券有哈尔滨、张家口、石家庄、多伦、黑河5种,1角和2角有青岛、张家口,包头、哈尔滨、多伦、石家庄、威海卫等7种,5角券有青岛、张家口、包头、哈尔滨、多伦、威海卫等6种。其中多伦券加印蒙文地名与面额。该版券正面两侧长条形空白内印“按照国币条例第四条,国币计算均以十进,每元十分之一称为角,百分之一称为分,千分之一称为厘。公私兑换,均照此率”。有的地名券如青岛、威海卫还在两旁加印“此券每  张兑付当地通用银元  元整”等字样。
          1925年,交行又向财政部订印第二版辅币券,面额为1角和2角,共印430,750元。图案布局和第四版小银元券以及第六版大银元券相似,主图安排在正面中部的椭圆形框内,开始采用火车、轮船图案。加印地名据《交史》称有上海、济南、青岛、威海卫、石家庄和张家口。但有资料表明还有山东和哈尔滨地名的l角和2角券。究竟是否存在这两种地名券,还有待更进一步的佐证。1927年,交行向英国华德路公司订印第三版辅币券182,200元,有1角、2角两种。加印地名有上海、天津、张家口、石家庄、青岛和济南。券面图案的布局比较独特,交行的纸币不论是美钞版、德纳罗版、华德路版还是财政版,一般都把主图安排在票面正中,两边为面额。只有此版辅币券和后来民国三十一年大东版100元券是把主图放在左右两边,中间是面额。此版券还有一个特点,即券的正背面各用一种颜色,后来又改变印色,只印青岛地名。详见下表:


    四、铜元券

          交行铜元券始发于1913年,当年向上海商务印书馆订印464,000,120枚,有20枚、30枚、50枚、100枚、500枚、1000枚6种。“地名有镇江、扬州、清江、徐州、九江、湖南、沙市、宜昌、重庆、顺德、德县、胜芳、张家口等之别”。但因发行后不久即收回,故留存下来的极少,今只见清江(淮阴)、沙市、扬州地名20枚、30枚、50枚和100枚(图2)4种,票面无印制厂名,除花式边框外,票面没有任何图案装饰。
    1914年,交行向上海商务印书馆订印第二版铜元券1l,519,400枚,有100枚、200枚、500枚和1000枚4种,只印徐州一处地名。多种资料只见100枚一种,票面印“民国  年  月  日”,后加盖英文“1 JUN 1915”,这应是发行时所加盖。
           同年,又因烟台一带急需铜元券,即在当地泗兴公司订印第三版铜元券43,025,750枚,只印烟台、龙口地名,面额有50枚、100枚、150枚、250枚、300枚、500枚6种。但从留存下的实物看,面额不是用枚,而是用制钱单位表示,一种是京钱1吊、2吊、3吊、5吊,一种是市钱1千文、3千文、5千文。相互间的折算关系,据《交史》称“京钱每吊作铜元五十枚,市钱倍之”。这种标示面值的方式,可能与当地习俗有关。票面上的年月日和第二版一样,也是临时填写的。地名除烟台一种外,还有一种在烟台地名券上方加盖龙口地名,并印明“票回龙口,即付铜元”,说明此票可以在两地通用,但要兑现铜元只能到龙口。
    后来,又由泗兴公司印制了第四版铜元券2,000万枚,只烟台地名100枚一种,但未发行便全部销毁。
    五、法币和金元券
           1935年,民国政府实施法币政策,交行与中央、中国三行纸币同为法币,通行全国。纸币尤其是l元券的供应一时比较紧张,为此该行呈准财政部将中国实业银行印竣未发的新版1元券500万元改印交行行名后发行。但从现有的实物资料看,实业版改印券还有5元和10元两种。该版券是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制的,正面图案为神话传说中的“龙马负书”。行名的改印形式有几种,1元券是在正背面上方盖中英文交通银行行名黑章,正面右侧的椭圆形空白处盖“交通银行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发行”,背面左边长方形空白处加盖英文黑字“ISSUED BY BANK OF COMMUNICATIONSNOV.1935”。5元和10券的票样是在正面印“此券由交通银行发行”。流通券则是在正面拱形主图内飞马的上方加印“此券由交通银行发行”。因改印仓促,票吾仍保留“凭票即付国币  元”字样。这一年还发行了由英国德纳罗公司印制的法币券1元、5元和10元(图4、5)3种,也带有“中华民国国币”字样。大约总因钞票订印在前,货币改革在后。该版票背面图案采用了北京颐和园万寿山的风景,这在交行纸币的图案中也算是难得的。《交史》书称此版券无地名,但实物仍有加盖上海地名的,还有的在票背加盖“昌乐县流通券”“平度县流通券”等字样。
           1941年,该行发行了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制的法币券.有5元、10元、25元、50元、100元、500元6种,其中50元和100元有加印重庆地名者。为减少印钞成本,交行也开始向国内印钞厂家订货。这一年发行了由商务印书馆印制的5元券和大东书局印制的10元券。上述三种版别的票面上不再有国币的字样。与以前相比,此时的货币发行达到了集中统一,但从版式的角度看,却没有了丰富多样的地名和颜色,显得比较单调,主要的区别在字轨(即纸币编号的冠字)的有无和单双。1942年,交行发行了大东书局版的50元(图6)和100元两种券,此后因纸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央银行,交行钞票遂停止发行。
           抗战胜利前后,由于法币的膨胀速度加剧,物价日益上涨,其上涨速度超过货币发行的速度,货币供应严重短缺。为此,中中交农四行和中信、邮汇两局都发行了变相的货币——定额本票。仅交行一家就发行了214亿元(不含京沪和天津两区的数字)。目前见到的法币本票有定额与无定额两种,都是竖式。定额本票有的无发行年份,如中国兴业公司印制的国币(即法币)本票,面额有500元、1,000元(图7)、2,000元、5,000元,竖式,票面印“赣字第    号”,“奉财政部核准发行与现钞同样行使”。有发行年份的,如1946年由南昌、景德镇等地分行发行的1,000元本票。无定额本票票面印“今收到    国币    ”,“订明随时无利照付”,金额临时填写,目前见有1947年9月27日交行四川叙府分行发行的50万元本票。
           1948年下半年改发金元券后,小额票券严重短缺,交通银行温州支行于12月13日发行冠字A5角和1元券,以及冠字A金元定额本票l元。前两种未发现实物,只有1元本票存世。1949年金元券面临全面崩溃,为补救现钞短缺,中央银行于4月4日发行金元定额本票,有1万元、5万元、10万元3种,由交行信托部和上海分行代为签章发行。交行自己也发行了定额本票,如1949年4月5日上海分行发行的金元本票5,000元,4月6a福州分行发行的金元本票5,000元等。其票幅、格式不一,或印“凭票即付金元券5,000元正”,或印“今收到金元券5,000元正,订明即期无利照付”。此时国民党政府溃败在即,既无力控制残局,也无心顾及各地的金融形势,货币发行状况的混乱自不待言。
           有的资料将交行在1948年3月起发行的旅行储蓄支票也作为其纸币之一。这是不合适的。查《交史》书“交通银行旅行支票储蓄存款简则”,并无视同现钞行使字样,而且以周息一分二厘计息,在异地兑现时还须按当日汇率扣除汇水。由此可见,这是一种金融结算工具,并不是货币。

    (本文作者:中国江苏省钱币学会副秘书长、亚洲钱币学会会员)


    参考书目:
    1.《交通银行史料》,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
    2.吴克夷:《中国纸币图鉴目录·四行通钞》,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8年。
    3,吴筹中:《中国近代纸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

    4.许义宗:《原色中国纸币图说》,台湾圆融文化基金会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