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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银行简介

     

           在金元券急剧贬值的形势下,云南省政府于 1949 年 4 月 1 日决定实行币制改革,恢复滇铸半开银币的流通。
           为管理云南地方金融,发行银币,兼办省金库业务,1949 年 6 月 10 日,云南省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银行。资本总额为半开银币 1000 万元,由中央银行昆明分行拨交抵补本省补助费黄金 13 075.88 两和白银 604 121.14 两,作价拨交省银行。按黄金每两作价 220 元,白银每两作价 2.20 元,两项共计牛开银币 4 205 760.10 元,再由省政府向富滇新银行所借白银 42 万两中提出 361 018.13 两,三项作价合计半开银币 500 万元。云南省银行于 1949 年 7 月 1 日成立,7 月 4 日正式开业,总经理彭元槐,副总经理黄锦晖。
             云南省政府赋予云南省银行经营省铸银币、发行交换券及本票、经营省公债和省金库、办理公私存款、协助管制本省金融等权力。
          《1949 年云南财政概况》记载:“本省自改革币制以半开为本省省币后,全省经济状况渐趋正常,惟当时金融市场尚缺乏调节机构,故积极筹设云南省银行以适应需要,经省府核定,省银行资金总额为半开银币 1 000 万元,先后拨发半数 500 万元,即于民国三十八年(公元 1949 年)7 月 4 日开业,云南省银行业务系办理存款、汇兑及农田水利事业贷款,并经理省金库等。对于私人放款及投机性之营业,一律严禁办理,各项工商业亦不经营,此与各省省银行及普通商业银行完全不同。并为事实之需要,由省银行发行牛开银币定额本票并组织发行,监理委员会认真监督,此项定额本票,均十足准备,无限额兑现,市场咸称便利,本行成立半年以来,不断为大众努力服务,颇收稳定全省金融,安定民生之效。”
           《云南省银行的资本情况》一文中也写道:“查本省为调剂金融……特筹设云南省银行。”所需资本依据该行暂行章程第三章第八节“本行资本总额定为半开银币 1 000 千万元,由云南省政府拨发,拨足半数即行开业规定,经本厅(云南省财政厅)呈奉云南省政府提经省政府委员会第 1 089 次会议议决,准照本厅所拟,以中央补助本省经费,向中央银行拨交抵补本省补助费黄金 13.075 两 8 钱 8 分及白银604.121 两 1 钱 4 分,全数作价拨发该行,黄金每两作价半开银币 22 元,计合半开银币 2 876 693.60 元,白银每两作价半开银币 2.2 元,计合半开银币 1 329 066.50 元,两项共计半开银币 4 205 760.10 元,再由云南省政府向富滇新银行所借白银中提出 361.018 两 1 钱 3 分,仍照每两作价半开银币 2.2 元,合半开银币 794 239.90 元,三项共合半开银币 5 000 000 元”。省银行下设业务、省库、发行、会计、总务五课,1949 年 7 月 1 日成立,7 月 4 日正式开业。
           云南省银行成立初期,启用省政府原已封存的半开银币,但无法满足市场流通的需要。为此,云南省银行便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成立铸币所,利用中央拨交的 60 余万两白银,赶铸滇省通用的半开银币,投入市场,并规定半元以下的银辅币可按法定比例投人市场流通。后鉴于民国大洋在市场上增多,省政府遂于民国 38 年(公元 1949 年)9月 12 日规定:大洋与半开的比例为 1 : 2.25,可与半开同时流通。同时,铸币所亦增铸“袁头”和“孙头”两种银元,以增加市场现银供应。第二,印发半开银币定额本票。以弥补银币铸料的不足。当时半开银币定额本票的面额为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 5 等。本票为长方形,票面中心为金额,上端横式“云南省银行(定额本票)”,右侧为“凭票即兑”。此半开定额本票实际上是以半开银币为单位的变相钞票。据 1949 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27 日的统计,三天时间发行量为 7 400 张,33.1 万元,其中拾元券1 800张,1.8万元;贰拾元券1 900张,3.8万元;伍拾元券 1 900 张,9.5 万元;壹佰元券1 800 张,18 万元。由于半开本票可以兑现,在群众中获得较好的信誉。
           云南省银行发行的半开银币定额本票,据实物有两种版别,即直版与横版。直版已发行,时间短暂,从 1949 年 7 月 4 日开始发行到 1950 年3 月 7 日退出流通领域,只有八个月零三天。横版为“云南省银行”纸币,面额为壹元券,标有凭票即兑,银圆“壹圆”字样。票面有加盖或未加盖蓝色“定额本票”之区分。此横版未见正史记载。1949 年 8—9 月间,云南省银行曾去香港精印了一种新钞票(云南省银行纸币)共计 1 000万元,已经全部运到昆明。云南和平起义后,拟作为“云南人民币”发行。经中共云南地下党领导向上级请示,为求全国币制的统一,决定不再发行。由香港运来的全部新钞票,原箱移交给军管会财经接管部。因此横版云南银行纸币实际未能发行。另有拾元券、伍拾元券、壹佰元券的实物面市,估计为未发行票。
           3 月 12 日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接管了云南省银行,同时接管了该行半开本票保证金25 000 两黄金。同年 3 月 23 日军管会公布处理半开本票办法,规定在 1950 年 4 月 15 日前,准持半开本票到人民银行按半开本票 1 元兑换人民币 6 000 元的比价(当时旧人民币,与后来新人民币的兑换比例是 10 000 元兑换 1 元),可以折买公债,也可以折存人民币储存,还可以兑换人民币现款。至此在云南全省流通的半开银币及半开银币本票宣告停止使用,云南和全国一样,拥护与使用人民币。云南省银行发行的半开银币定额本票,从 1949 年 7 月 4 日开始发行至 1950年 3 月 7 日即退出流通领域,被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收兑注销。

           1949年8至9月间,云南省银行曾在香港印字馆印制了一种新钞票共计1000万元,印刷精美,面值为壹圆、拾圆、伍拾圆、壹佰圆四种,印就全数运回昆明。云南解放之后,此批新钞原拟作为“人民币”在云南省发行,后因中央政府要求全国币制统一,此钞原箱交云南军管会财经接管部封存。因此,横版云南银行纸币实际均未发行。除壹圆券见有流通票存世外,其余三种面额仅见零星样票,伍拾圆面额流通票目前仅见此一枚。——参阅范昌明、苏骏著《云南纸币》,云南人民出版社,2016年,页364-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