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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醴陵农民银行简介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队伍出湘以后,湖南驻军将领完成了围追堵截红军的任务,他们的日子一时清静下来,开始筹备兴办实业。1935年6月,湖南省政府主席、国民革命军第四路军总指挥何建、二十八军军长刘建绪等醴陵籍高级军官,以复兴醴陵农村经济为名,与醴陵县合资兴办醴陵农民银行,资本金为银元12.5万元,其中醴陵县公股3.265万元,其他为私股。开业时总行设醴陵,在长沙设办事处,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总行迁至长沙,醴陵改设办事处。并先后在邵阳、洪江、茶陵等地及省外贵阳、香港设有办事处。 
      醴陵农民银行成立时,经省政府批准,发行银元辅币券,面额有壹角、贰角、伍角3种,在醴陵总行及长沙办事处兑现。辅币券印制160万元,没有依法提存发行准备金,即在第四路军发放军饷时搭发,该军所到之处强行使用,商民不敢拒收,以致在短期内就发行50余万元。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加强金融管制,令该行停止发行货币,限期收回已发辅币券并予以销毁。至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4月底,未收回的辅币券尚有25.8342万元。后经财政部一再追问,该行始在报上登载限期收兑公告,到年终兑换期截止时尚有18万余元未收回,成为倒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