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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农业储蓄银行及其发行的纸币

     

          威海位于我国山东半岛之东北部,东、北、南三面濒临黄海。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沙俄与清政府签订《旅大租地条约》。英国向清政府要求租借威海卫。光绪二十四年7月1日,清总理衙门大臣奕劻与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在北京签订《订租威海卫专条》,将威海卫及其附近海面,即包括刘公岛及在威海湾之群岛,和威海全湾沿岸以内10英里地方,租给英国,租期25年,期满经双方同意仍可延长,所租之地归英国管辖,在威海卫的中国官员仍可在城内各司其事,“惟不得与保卫租地之武备有所妨碍”。之后,英国政府在威海设立领事馆,并在刘公岛上建立皇家海军基地,实际已使该地沦为英国的殖民地。
           威海卫是一终年不冻的天然良港,交通方面尚称便利,故早期英商招商、太古、怡和三大公司往来津、沪的班轮,均到此停泊;又因该地在英管时代属自由港,故商业贸易亦颇为发达。然而该地在英管时代的金融业却比较薄弱,一直仅有英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和英商麦加利银行各设代理店一处。究其原因,不外乎英国政府抵制我国银行业在该地开拓金融业务。不过,在英管时代的威海却曾出现过一家私人开办的地方性小商业银行,那就是“威海农业储蓄银行”。但由于该行为时短暂,且规模不大,故目前较鲜为人知,且在史料中也少有记载。
           威海农业储蓄银行由日本横滨正金银行(青岛或烟台)买办林泗亭发起创办,经威海卫英国领事馆登记备案后,于民国五年(1916年)7月开业。资本定额50万元,实收25万元。总行设于威海卫,总经理萧兰亭,副经理丛芹谱。另设有分行两处:烟台分行设于新关街,经理宫惠卿;上海分行则其情不详。该行业务以经营汇兑、押汇、贴现和储蓄为主,初期的营业情况甚佳,并在烟台、威海一带享有较高的声誉。后因放款不能收回,致使资金周转不灵,最终于民国十二年(1923年)搁浅歇业。
           这家私人开办的“威海农业储蓄银行”有两点特别之处:一是威海农业储蓄银行是中国人自己开办的银行,在当时理应是向北洋政府的财政部或农商部注册。然该行却凭着威海卫是英国租借地,直接向英国领事馆登记。二是北洋政府早在民国三年2月8日就颁布了《国币条例》,但该行在章程中却以“中华币制未定”为借口,将资本金定以鹰洋为本位,并且还号称其设立目的以“挽回利权起见”。一家中国人开办在自己国家领土上的银行,却要向洋人去注册,并以外币为本位,这真可谓是我国金融史上的一桩怪事!
          威海农业储蓄银行经威海卫英国领事署立案后,获准在当地享有发行纸币之特权。该行自成立后便开始发行纸币,其钞券是委托“烟台泗兴印务公司”(该公司是烟台著名的印务馆,曾为很多钱庄印制过大量私票)代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