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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官银号简介

     

           辛刻革命爆发后,1912年3月,甘肃省承认共和,并成立了甘肃临时军政府。为筹集粮饷、军械和活动经费,临时军政府发行了带有辛亥革命标志的钞票———甘肃官银号兑换券。这对支持甘肃省辛亥革命活动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甘肃官银号成立后,于同年2月17日至5月13日,先后成立了凉州、宁夏、天水、平凉官银钱分局,加上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12月初一成立的西宁官钱局,共为5处(当时甘宁青尚未分省),并承兰州官银钱局旧制,从1914年6月以后,共发行壹两、贰两、伍两、拾两银票四种,伍佰文、壹仟文制钱票两种和银元票流通于市(具体种类不详)。


      壹两券为竖形,高15.6厘米,宽7.8厘米。
      正面主体色为淡黄底压咖啡色外加浅蓝等套色。四周变体的波浪纹和四角梅花纹中印有空心隶书大写“壹”字。内框周边印有空心“壹两”二字。券面正上方中间的红黄蓝白黑双旗双穗图,带有鲜明的辛亥革命的标志。券面均采用楷体字。双旗下三行横排从上到下,依次为“甘肃”、“官银号兑换券”、“兰平银”等字样。中间竖排,右边为票号及朱砂印章,中间套色网纹组成的花符有“壹两”两个大字,左边为时间和朱砂印章。壹两券背面盖“甘肃省印”方形大章,主体为咖啡色,由上下两层花卉花符组成,花符中上为大写隶书空心“壹”字,下为阿拉伯数字“1”,上下两层花卉花符由回字连体纹和线条连通,形成一个不规则的条形方框。框内为当时的甘肃省长兼督军张广健关于该票流通事项的公告,楷书。大意内容为印制原因,流通办法,伪造惩处等条例规定。落款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图案框外下方印有天津石印局字样。
      伍两券、拾两券与壹两券相比,除券面主体颜色、面值不同外,其他部分大同小异。
      新银票发行初期勉强能兑现。
      据有关资料记载,“民国二、三年间,甘肃官银号在外流通数目,实只有银票十八万两,钱票十三万余串,信用很好,尚嫌供不应求,增印五万两,市价仍旧稳定。”但到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因军政费用浩繁,收入短绌,财政厅陆续向官银号透支借款200余万两,致使现金准备空虚,银票难以兑现,后银票每两贬值为六钱行使。后因现银馈乏,信用日减,特于省城设立兑换所以资维持,民国十年(1921年)兑换所停办,票价更跌,民国十二年(1923)年按四折收回焚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