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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平市官钱局及发行纸币考

     

          官钱局是我国清末至民国年间由官方开办的一种金融机构,其设立的主旨在于发行银钱兑换券,谋求市面授受之便利。民国初年,因官钱局发行漫无限制,不能兑现,转使其本身不能立足,于是一部分改组为省立银行,一部分即趋于淘汰。甘肃平市官钱局就是由此种机构演变而来。但由于它所发纸币存世不多,故世人论述很少。近几年笔者在调查与访问中,觉得老前辈恍惚的记忆和后人模糊的认识,某些方面有澄清的必要,现依据自己掌握的材料和近期纸币实物的新发现,就甘肃平市官钱局及发行纸币的有关问题试作初步考证,不妥之处敬请专家、同好指正。
    一、甘肃平市官钱局的设立与沿革考
    清朝末年,腐败的清改府先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后又被迫同俄、英、德、法、美、日等十一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只赔款一项金额就高达六亿七千余万两,使清政府外债累累,同时也给中国人民套上了沉重的枷锁,带来更为深重的灾难。随着帝国主义对华侵略的加深,清政府财政大为破坏,人民生活愈益贫困,社会经济愈益凋敝。就在此种情况下,清政府再次推行纸币政策。光绪三十年(1904年)成立了“户部银行”,发行国家银行钞票,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又改名“大清银行”,发行大清银行钞票。同时允许各省设立专门机构发行纸币。此后,在中国境内普设官银钱局(号)。
           甘肃土地贫瘠,农业生产落后,有清一代,向为协济省份。由于财政入不敷出,不得不乞灵于金融的挹注,因而早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就创设了“甘肃官银钱局”,民国二年(1913年)该局改组为“甘肃官银号”,至民国十一年(1922年)甘肃财政厅筹设甘肃银行时官银号遂告结束。民国十二年(1923年)一月,甘肃督军陆洪涛召开全省财政会议,时甘肃官银号旧纸币信用日坏,流通市面者近九十万两,经会议决定,每两银票以四钱兑现,一月兑完,毁之于市。又因市面铜元质地低劣,陆洪涛令省商会定价收销,同时成立甘肃平市官钱局(关于该局设立的时间下文将专门论述)(1)发行铜元票。民国十八年(1929年)该局又与甘肃银行合并改组为甘肃农工银行,专发铜元票。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二月,甘肃省政府为整理市面跌价铜元票及调剂本省金融起见,又重新设立甘肃平市官钱局,委张子麟为总办,刘杰之为经理。因基金无着,铜元票不能兑现,价格跌至四十余串换现洋一元。之后,甘肃省地方金融机构只有平市官钱局一家,只发行铜元票流通市面,资金短绌,业务不振。至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一月,为适应抗战需要,由财政厅长梁敬錞筹划将官钱局加以改组整顿,成立董事监察人会,增加资本为一百万元,充实发行准备,厘订各项业务章则,设总局于兰州,在全省设立分局及办事处二十二个单位。至是该局内部略具现代银行规模。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根据中央政策,于六月一日将平市官钱局改组为甘肃省银行。这是该局的沿革情形。
           关于该局的设立时间,从上述沿革可知是在民国十二年(1923年)。事实上在纷繁的民国货币金融资料与目前研究甘肃货币金融史的有关材料中,对该局的最早设立时间持有不同观点。一种意见认为,该局设立时间应在民国三年(1914年)袁世凯公布国币条例及施行细则之后。其理由是当时各省向袁世凯呈报各自代理金库情况,在未设金库的省份须代办金库业务,甘肃即在此时设立平市官钱局开始代办金库业务的。如张令琦《解放前四十年甘肃金融货币简述》(载《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就持这种观点;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局设立时间在民国十二年一月,如甘肃省兰州市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辑的《兰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四辑就持此种看法;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该局设立时间应为民国二十一年,它由甘肃农工银行改组而来。据考,甘肃省银行经济研究室编《甘肃省银行小史》(民国三十三年六月一日出版)、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编《甘宁青经济纪略》(民国二十四年一月)、台湾郭荣生著《中国省银行史略》(1975年影印版)、《兰州工商业与金融》、南秉方《甘肃平市官钱局之发展》(载《新西北月刊》1939年一卷第五期),黎遇《甘肃金融业之过去与现在》(载《西北资源》1941年第二卷第二期)等均持此种观点。上述三种观点,虽然各有其自己的事实依据,但笔者不敢苟同。对于第三种时间观,我认为完全可以否定。民国二十一年是甘肃平市官钱局重新设立时间,并不是最早设立时间。在有些著作与文章中,所谈平市官钱局设立与沿革的前后时间本身就是矛盾的。如《甘肃金融业之过去与现在》一文,在前面谈甘肃农工银行成立时说:“民国十八年将甘肃省银行改组为农工银行,且将平市官钱局并入……”,而在后面论及平市官钱局成立时间时又讲:“民二十一年二月间,甘肃农工银行歇业结束,财政厅为维持市面计,乃设立甘肃平市官钱局”;又如《兰州工商业与金融》、《甘肃省银行小史》等著作,在论及平市官钱局成立时间时同样与前面的论述时间相矛盾。所以,平市官钱局成立于民国二十一年的时间观是错误的。同时,也证明,在民国十八年之前,甘肃平市官钱局早已存在了。第二种时间观,目前虽然只有一家之说,并且也未见有什么依据公布,但笔者认为可以再向前推进几年。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有新近发现的甘肃平市官钱局早期铜元票(中插上、附表)实物(下文将论述到)。这张中国钱币学会秘书处收藏的铜元票,虽然票面上没有注明印制与发行的具体时间,但我们只要与已经掌握的民国前期甘肃纸币实物相比,就可推算出它发行的大约时间。因为民国前期甘肃发行的地方纸币,大部分都是楷体书写然后制版印刷的,而且没有风景图案。如“甘肃官银号”兑换券“壹两”、“伍两”、“拾两”等。甘肃平市官钱局之设当在财政部平市官钱局成立之后,在民国十二年(1923年)之前,民国前期甘肃地方金融机构只有甘肃省官银号发行这类纸币。从目前已经掌握的实物来看,官银号所发纸币的时间有民国三年、六年、八年、九年、十年等。这张中国钱币学会秘书处收藏的“拾枚”铜元票,其字体与书写风格与官银号所发纸币相同,而且是单色木板印刷,没有风景图案,所以应属与官银号同时期之产物,发行时间当在民国三年(1914年)至民国十二年(1923年)之间。这也同时证明,甘肃平市官钱局之设当在此时期之内。至于第一种时间观,笔者认为有点牵强附会。财政部平市官钱局之设是在民国三年(1914年)。当时各省地方私人商票已逐渐禁绝,而铜元又赶制不及,旧的制钱又缺乏,为了便利民间流通,财政部设平市官钱局于保定,并发行铜元票“凭兑铜元、制钱、银角,以维市面,而济钱荒”(2),这从客观上讲是适应当时市场需要的。当  时甘肃市面铜元虽感缺乏,但是不可能在保定设总局之后立即就在甘肃设立分局发行铜元票,我国幅员辽廓,“各地习惯不同,而其金融待拯缓急之情亦别”(3),甘肃交通不便,设局发票还得有一个节节推行的过程。所以说民国三年(1914年)设立甘肃平市官钱局其根据不足。另据张家骧《中华币制史》,止民国九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已陆续成立济南、太原、西安、开封、洛阳、徐州、张家口、热河等二十余处分、支局,在这里既未记载在甘肃分设支局的情况,又未提到在甘肃成立地方金融机构的事实。所以,笔者认为,甘肃平市官钱局成立时间应在民国九年(1920年)至民国十二年(1923年)之间。
    二、甘肃平市官钱局与甘肃省平市官钱局局名考
    前文我们为了叙述方便超见,统将局名称为“甘肃平市官钱局”。事实上,有些史籍与当前的研究也往往视“平市官钱局”与“省平市官钱局”为一体,将两者混为一谈。如《兰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四辑第75页说:民国十二年(1923年)一月“成立甘肃省平市官钱局”;第91页又说:民国十七年(1928年)四月十八日“合并甘肃银行、甘肃平市官钱局”;第103页再说:民国二十年(1931年)四月十八日“又成立甘肃省平市官钱局”。又如《兰州工商业与金融》金融篇,前文叙述均为平市官钱局,而在后文却说“兰州甘肃省平市官钱局”等等。现在由于平市官钱局早期铜元票的发现,为我们正确区分这一概念提供了实物依据。笔者认为,“甘肃平市官钱局”是该局前期与后期(平市官钱局时期的划分后文将专门论述)确定使用的法定局名。其主要任务可能是代理国库与发行票券等。这一局名的使用时间前期不超过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后期局名起迄时间大约在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至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五月底。之所以认为前期使用了这一局名,是因为:一有该局早期铜元票为证。在此铜元票上明确标有“甘肃平市官钱局”;二有发行新铜元票的确切记载,如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编《甘宁青经济纪略》载:“二十二年四月十七日钱局发行新票,计分十枚、二十枚、五十枚、一百枚四种”,又如《兰州工商业与金融》、黎遇《甘肃金融业之过去与现在》等,均有与此同样的记载。联系目前发现的实物就可看出,此时发行的新铜元票,风格特征显然与早期所发纸币不同,票面不仅有了风景图案,而且局名名称也有了变化。之所以说后期使用了这一局名,是因为:一有实物为证。如官钱局所发五角辅币券,该票印制时间是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票面上明确标出“甘肃平市官钱局”;二有确切记载。如郭荣生著《中国省银行史略》第193页说“二十四年春,财政部为限制省地方银行发行钞券,以整饬币政,特拟定‘设立省银行或地方银行及领用或发行兑换券暂行办法’……经中央政治会议核定,于二十四年三月由国民政府公布施行……”,发行票券当在上述办法公布之后。而甘肃是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重新核定官钱局组织规程的。民国“二十八年呈奉财政部核准,将甘肃(省)平市官钱局改组为甘肃省银行”(4)。所以该局后期局名起迄时间可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至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甘肃省平市官钱局的局名,笔者认为这是该局中期确定使用的法定局名,其主要任务可能为代理国库、省库、县库,偏重于地方财政,专为维持地方市面。而省平市官钱局局名的确定与起迄时间可隶定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其理由是:一有实物为证。如新发行的铜元票十枚、二十枚、五十枚,票面上方明确标有“甘肃省平市官钱局”,二有历史记载为依据。如郭荣生著《中国省银行史略》载:“二十一年将农工银行改组为甘肃平市官钱局”;又如甘肃省银行经济研究室编《甘肃省银行小史》载:“农行结束后……财厅重新设立平甫官钱局”;再如甘肃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十辑说,民国二十年(1931年)十二月十八日“成立甘肃省平市官钱局”等。前两条史料,虽然都误用前期局名,但它明确告诉我们,这时的官钱局是重新设立的,这重新设立的钱局无疑为省平市官钱局,其局名起用时间,从上面第三条史料可以看出,为民国二十年(1931年)十二月十八日。但多数史料认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该局结束时间由上面所引史料可知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所以,该局局名确立与起迄时间可定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
    三、甘肃平市官钱局纸币发行与流通使用阶段考
    根据目前收集到的资料,甘肃平市官钱局发行的纸币品种见附表。从附表我们可以看出,平市官钱局发行的纸币有两个币制系列:一是铜元券;二是辅币券。铜元券系列有拾枚、贰拾枚、伍拾枚、壹百枚等四种六个版别,辅币券有五角一种两个版别。这些纸币由于发行的时间有先有后,所以它们在各个历史阶段所起的作用也就不同。甘肃平市官钱局前期的纸币发行与流通。从前文的论述中我们知道,从平市官钱局成立到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可划分为一个时期。之所以这样划分,是因为除了官钱局成立的具体时间还有待考证外,民国二十一年这一年,在官钱局的历史上是一个“分水岭”。这一年与它同时并存的甘肃农工银行结束,同时开始了重新筹设平市官钱局的工作。所以从官钱局成立到民国二十一年可称为官钱局的创办时期,即前期。这一时期,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记载很少,考其原因,可能是铜元票发行之初,对地方金融不起重大影响,所以历来研究地方货币金融史的人多未将早年情况叙入,因此对纸币的发行与流通使用也无从考起。从目前发现的实物来看,平市官钱局拾枚券(中国钱币学会藏品)可能为这一时期最初发行的纸币。而平市官钱局壹百枚券(中插下)可为稍晚些时候发行的。因此券印制时间是民国十六年(1927年)。在这一时期中,前后发行的地方票券共同参与了市面流通,直到发行新铜元票为止。至于本期纸币的发行时间与发行数量则无据可稽。
    甘肃平市官钱局中期的纸币发行与流通。这一时期起迄时期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是官钱局重新设立与整理时期,即中期。“民国二十一年二月间,甘肃农工银行歇业结束,该行所发行的铜元票流通市面者甚多,无法整理,财政厅为维持市面计,乃设立平市官钱局”(5),委张子麟为总办,刘杰之为经理,因基金无着,钱票不能兑现,价格跌至四十余万串换现洋一元。是年六月,谭克敏继任财政厅长,改委马钟秀为经理,由财政厅拨付资本十万元,二十二年四月十七日,钱局发行十枚、二十枚、五十枚、一百枚四种新铜元票,发行额约五十余万串,该局并于天水、平凉、酒泉、张掖、武威等处设立分局,局面为之一新,至二十四年四月始规定农行旧钱票以四十串折换新钱票四串,另加贴水铜元六枚,兑现洋一元,旧钱票收回后,即加销毁。后终因资本过少,惨淡经营,数年以来无多大进展。该局当时直属财政厅,除发行外,兼营汇兑、存放等各项业务。考其铜元票的印刷,分为三版:“第一版,民国二十二年四月,由北平财政印刷局印刷钱票一百万串,合洋二十五万元(按四串合一元)。第二版,民国二十四年十月,由上海大东书局印刷钱票五十万串,合洋十二万五千元。第三版,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印刷钱票一百万串,合洋二十五万元”(6)。这一时期是重设官钱局,收兑旧铜元票,发行推广新铜元票,整理维持市面的过程。
    甘肃平市官钱局后期的纸币发行与流通。这一时期起迄时间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至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六月一日,是官钱局扩展改进时期,即后期。民国二十五年省府重新核定官钱局组织规程,并定资本为国币十万元。因省库不裕,所拨付者仅两万七千余元,至民国二十六年增至一百万元,并增设了外县分局及办事处,机构愈见普遍。规模较前逐渐具备。该局当时业务,大致为代理国库、省库、县库,代收各税局经征的税款。以后为了沟通省际汇兑,以陕西密迩甘肃,先与陕西省银行互相委托,代理收解。对放款业务和范围也渐次扩大,办理抵押、押汇、贴现、农村储押等放款,同时各种存款金额已高达四百三十九万八千四百一十四元之多。民国二十七年该局还代省政府发行建设公债二百万元。后根  据财政部改善地方金融机构办法,“为适应抗战时期调剂内地金融,扶助农工矿商各业发展超见”(7),该局进一步充实资力,向兰州中央、农民两银行领用一元券及辅币券五百万元。民国二十五年至民国二十六年间,官钱局报准财政部,印刷五角辅币券五百万元,于民国二十八年以前,发行数为三百五十九万七千四百二十元,尚余一百四十万零二千五百八十元,于民国二十八年六月一日,改组为甘肃省银行以后继续发行。民国二十七年,将官钱局之组织,大加整顿刷新,设立董事会及监察人会,扩大业务,推广金融网,增加资金,极力发展地方生产事业,分子三月及十月两次拨足一百万元,并于民国二十七年九月成立总局(总管理处)于兰州,以求管理上之统一。经期年之整顿,内部组织已粗具银行规模,民国二十八年六月呈奉财政部核准,将官钱局改组为甘肃省银行。
    在这一时期,市面上除有国家银行纸币外,还有中期发行的铜元票和本期新发行的辅币券一同参与流通。平市官钱局发行的铜元票和辅币券不但在平市官钱局时代(后期)流通市面,而且在平市官钱局结束后成立甘肃省银行的初期仍继续发行并流通市面。只不过在改组后,发行机关成了甘肃省银行。仅原红色五角券,除官钱局改组前后全部发行外,民国“二十八年下期再度呈准财政部在甘加印平市官钱局五角券辅券原版蓝色券五百万元,于二十九年及三十年度先后全部发行”(8),直到省银行结束前被废除为至。另就铜元票而言,平市官钱局总共发行九十一万二千八十串(以四串折合国币一元,计国币二十二万二百零二元五角),在甘肃省银行停兑前,未收回部分仍在市面流通者,共有五十二万八千三百七十八吊五十五枚(以四吊折合国币一元计,折合国币为一十三万二千零九十四元六角四分),后来甘肃省银行登报声明,限三十年十二月底前兑换”(9)。从此铜元票退出历史舞台。
           关于平市官钱局五角辅币券两种版别(目前其它版别未见)及参与流通使用的先后顺序在这里还有必要考证一下。有人认为,两种辅币券是同时投入市面参与流通的。其理由是两种辅币券上面均明确印制着“民国二十四年,,字样。笔者认为,这两种辅币券是同时设计,而分期分批印刷后投入市面流通的。以兰州中山铁桥和握桥为主景图案的红色辅币券(图五)是平市官钱局后期印制并参与市面流通的。这从有关记载可得到证实。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民国二十八年《新西北月刊》一卷五期所载《甘肃平市官钱局之发展》一文是介绍该局较早的材料。文中说“官钱局奉到财政部……指令,准将所印之五角辅币券分予以发行”,这一早期材料虽然证明不了官钱局所发辅券是何种色彩,但它已告诉我们辅币券是分批分次发行的。而在民国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由甘肃省政府编印的《甘肃省银行概况》一书,就可以说明红色五角辅币券是平市官钱局时代的产物。文中说:“平市官钱局时代呈准印刷红色辅券五百万元……”,这是红色辅币券的最早记录,其言可信。而以兰州古老的黄河水车为主景图案的五角券(图六)是平市官钱局改组后仍以原官钱局时代设计制做的钞版而在甘肃印制并参与市面流通的。《甘肃省银行概况》一书中说:“二十八年下期再度呈准财政部在甘加印平市官钱局五角券辅券原版蓝色券五百万元……”。这一记载与我们目前见到的以兰州黄河水车为主景图案的五角辅币券特征基本相符。观其辅币券正面,主色调为棕色,似乎说明不了问题,但从背面主色调为蓝色分析,与记载吻合。上述记载同时还说明,水车辅币券是在甘肃印制的,以别于在上海大东书局印刷的红色辅币券。
    四、甘肃平市官钱局历史功过述评
    甘肃平市官钱局是历史的产物,它对当时甘肃地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虽然已结束半个世纪,但是我们今天研究它及其纸币发行,仍可为当前发展地方金融事业提供借鉴的作用。(1)甘肃平市官钱局是当时全省最大的金融机构。过去数度改组,皆因资金不恩,一遇变动就无力维持。自民国二十七年元月改组以来。规定资本一百万元,并向中央、农民两行领用一元及辅币券五百万元,连发行的铜元券、五角辅币券三项合计,金额达一千万元之多,若再加吸收的各种存款四百三十九万八千余元,总额高达一千四百三十二万二千八百五十余元之多。可见该局营业资本较为雄厚,为调剂地方金融,扶助农工矿商等各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甘肃地方金融机构历来受政治影响。从官银钱局到平市官钱局,  组织虽历有变更,实皆财政之尾闾,其业务重心偏重于发行纸币一项,而发行动因,又全在供应财政需要,绝少经济目的。如遇军政费用浩繁,财政支绌,则全赖银行透借以挹注。结果发行过钜,无力兑现,信用扫地。历次结束改组皆由于此。实非健全合理的金融机构。(3)历次纸币发行额甚钜,据统计,除最初官银钱局所发行的龙票照数收回外,其他金融机构(包括西北银行,富陇银行在内)共发行纸币一千三百二十余万元。银票按七钱一分发行,银元票按现洋一元发行,收回时则平均按一角五分左右。人民所受损失可想而知。据兰州富有经验的老商人说:“甘肃全省商业凋敞的原因,由于兵燹及天灾者,占十分之二三,由于纸币跌价,商民资本受巨大之损失而不能恢复者,占十分之七八”,其言信而可证。
    注释:
    (1)兰州市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兰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四辑1986年1月。
    (2)(3)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第254、第9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7月第1版。
    (4)郭荣生:《中国省银行史略》第118页台湾文海有限公司1975年7月影印版。
    (5)黎遏:《甘肃金融业之过去与现在》《西北资源》1941年2卷2期。
    (6)(7)南秉方:《甘肃平市官钱局之发展》《新西北月刊》1939年l卷5期。
    (8)(9)甘肃省政府编印:《甘肃省银行概况》194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