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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省银行简介

     

           1929年宁夏初建省制,西北各省控制在冯玉祥国民军的势力范围内,西北金融统一归国民军的西北银行掌握,宁夏设立了西北银行宁夏分行,通用西北银行钞票。后因冯玉祥失势,遂成立宁夏省银行。l9386月,马鸿逵为了总揽宁夏金融大权,又将宁夏省银行,改组为宁夏银行。在旧社会,割据一方的军阀或地方官私印钞票,是司空见惯的事。一九三0年,吉鸿昌任宁夏省主席时,首次铅印纸币——铜元票。票面值分别为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三种。一九三四年底,马鸿逵为弥补年初与孙殿英交战的巨额财政赤字,决定私印省钞,强令百姓用旧币兑换。到一九三六年六月止,共发行纸币三百四十五万元。
      宁夏银行为官民合办的金融机关,资金原定为一百五十万元(官股一百万元,民股五十万元)。1941年又扩增至四百万元。它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以马鸿逵为董事长,马继德、王沛、王觉、海涛等为董事;以赵文府为监事长,乔森荣、李斌、翦敦道、程福刚等为监事。就这些人选来看,真可谓集宁夏官僚豪绅之大成。总行设省城,李云祥任经理,马继德任协理。经理以下设会计,营业、出纳、仓库等科。在宁朔、平罗、中卫、中宁、金积、灵武等地设有分行。另外,还在磴口、陶乐、同心、定远营(今巴音浩特)、兰州、西安等地设立了办事处。总行科长、分行经理、办事处主任等,多系李云祥的河北乡亲。因此,宁夏金融大权,除马鸿逵总揽外,又属以李云祥为首的河北系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