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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天农业总银行简介

     

           武昌起义,各省响应。东北蓝天蔚就任关外革命军讨虏大都督;张榕任奉天省都督兼总司令。其时奉天一省多县大水成灾,新民县灾情尤为严重。于是省度支司和劝业道上呈省都督张锡銮建议开设农业银行,发行纸币,济农安民,恢复农耕为旨。经省当局核准,筹设奉天农业总银行,定资本30万两,官商合股经营。官股由劝业道拨给;商股日后募集。先由奉天省公署垫支13万元,委总经理王光临。行址设沈阳钟楼南,消防局西大门。首在灾区新民、辽中、镇安、盘山、开原、锦州等设分支行号。
           奉天农业总银行于民国元年四月二十二日开业,六月颁布《农业银行纸币发行规则》;订定纸币面值五角、一、五、十元四等,委天津北洋官报局印造。此项纸币得在奉天省内交纳钱粮、厘税、监税、什税,与现金同等收受。
           印行纸币:民国元年版,东三省通用银元五角、一、五、十元券四等;形制同,正面中文,背面英文,共印面值39.5万元。
    上述各券经省当局批准发行15万元为限。并在正面正中下方加戳“每元作拾角”,以明系小银元(银毫)兑给。

           此项农业银行各券至民国十六年止,未回收而存外张数等见附表,而至目下所见实物仅五角、一元券二种。


           民国元年十月按奉天省议会提案,为发展农业银行业务等因改行名为奉天兴业银行。民国二年七月奉天兴业总银行宣告成立,对农业银行一应善后事宜,继承全责。
    (文刊《中华集钞》总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