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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康省银行简介

     

     西康原为四川雅州府西境,清代末年置为巴安府和康定府,1910年又将金沙江西边的西藏昌都地区划归四川,19144月北洋政府将上述各地合并,置为船边特别区,1916年成立川边道,1925年改为西康屯垦区,1928年改为西康省,简称康,西康省一贯通用银元,不习惯使用纸币,直到1939年发行的藏文券才开始逐渐流通,当时藏币1元相当于法币44分。

    西康省银行成立于民国268月,总行设在康定(现在的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总资本50万元,开业时实收25万元,全部为官股,到193910月收足50万元。李先春为董事长,程仲梁为总经理,19388月呈准发行藏币券200万元。

    西康省所发纸币有民国28年版半元、1元、5元券三种。民国38年版银元券1角、2角、5角券(5角券只是见过资料介绍,未见实物)。

    1935年(民国24年)722日,西康建省委员会在雅安成立,刘文辉任建省委员会委员长,次年迁往康定。在刘文辉的努力下,西康省政府于1939年(民国28年)11日正式成立,刘文辉任主席,省会设在康定。1949129日,西康省主席,第24军军长刘文辉与西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邓锡侯、潘文华在四川彭县通电起义,宣布西康省和平解放。1950426日,在雅安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西康省人民政府,廖志高任省主席,省会设在雅安。1954年西康省人民政府改为西康省人民委员会,廖志高当选为省长。19559月西康省正式撤销,金沙江以东各县划归四川省,金沙江以西各县划归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从民国到新中国,西康省的建制共存在了169个月,因此,西康省的各类实物资料正成为人们回忆这段历史的见证。

    康定,位于川西贡嘎山北端跑马山麓。是一座历史悠久的高原古城。古城三山环抱,二水夹流,折多河贯穿城中,富有民族风格的各式建筑错落有致地散布于河两岸。古为羌地,三国蜀汉称“打箭炉”,唐宋属吐蕃,元明置宣抚司,清设康定府,素以“藏卫通衢”,“川藏要冲”著称。1939年,国民政府建立西康省,辖宁(西昌)、雅(雅安)、康(康定、甘孜、德格、巴塘、理塘等地)三属,其中的"康”属即原川边地区,西境达金沙江岸。康定为西康省省会,解放后为甘孜藏族自治州首府,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信息中心和交通枢纽,一首《康定情歌》名扬天下。

    1937年开始印制各种藏钞,即西藏地方政府纸币,1939年至1959年共发行一百两钞136万张,13600万两;1941年至1948年发行十两纸币723.6万张,7236万两,1942年至1946年发行五两张纸币13.46万张,673万两。

    驻康川军首领和雅安商会曾发行过不同的藏币券。国民党中央政府代西康省银行印制5元、1元、5角三种面额的藏币券200万元,合法币99.6万元。在雅安、康定等地发行,流通。

    19515月和平解放以后,按照正常情况,从这时起,就应该停发和收回原西藏地方政府发行的“藏币”,以全国统一的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但是,由于多年来反动中央政府的民族歧视和西藏地方政府中少数亲帝国主义分子的欺骗宣传,藏族群众对我党的政策还不了解,多年来形成的民族隔阂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西藏人民对人民币也还要有一个接受和习惯的过程。为了取得藏族人民的信任,为人民币在藏流通创造条件,党和中央政府采取了等待的办法。与此同时,进藏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和平解放西藏协议,进军西藏,巩固边防)遵照中共中央“进军西藏,不吃地方”的指示,一切购买活动全用藏族人民信任的银元(“袁大头”)支付。在藏暂时使用“袁大头”,是为了照顾西藏人民的交换习惯,同时也是向将来统一使用人民币的目标迈出了第一步。进藏部队使用“袁大头”,不仅暴露了藏币的弱点,对多年来信用较低的“藏钞”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而且促使藏族人民了解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加强了民族团结,保证了部队供给。

    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为了解决西藏地方政府财政入不敷出、“藏钞”因超发而大幅度贬值的严重问题,由西藏地方政府在京官员和达赖喇嘛拟定了一个解决方案,即:停发藏钞,由中央人民政府补贴西藏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每年约6070万银元),另外,再由中央政府借给西藏地方政府400万银元用来收回藏钞(藏钞发行总量约值400万银元)。中央政府原则上同意了这个方案。中央政府的思路是:将来必然会统一使用人民币,但是我们照顾到西藏人民偏爱银元的心理和习惯,在过渡期间,先用银元收回藏钞,等大家习惯于使用人民币之后,再将人民币与银元同时流通,最后过渡到单一使用人民币。但是这个方案却因葛厦的反对而被搁置。

    19593月,在西藏少数上层分子发动武装叛乱后,国务院下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藏币迅速贬值。根据西藏人民的要求和实际需要,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于715日颁布关于在全区普遍发行使用人民币的布告,规定人民币为法定本位币,与“袁大头”按151的比价一起流通使用,任何人不得拒绝收受和贬值使用。810日,鉴于藏钞继续流通弊多利少,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又颁布了在全区废除和收兑藏币的布告(包括藏钞、藏银币、藏铜币)。

    行使人民币和收兑藏币的工作,拉开了西藏民主改革的序幕。民主改革之后,鉴于西藏人民对使用人民币已经完全习惯和充分信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于1962510日颁布《西藏自治区金银管理和禁止外币、银元流通办法》。至此,中国大陆的货币统一终于实现。

    西藏货币制度的形成及其演化受印度、尼泊尔影响较深,历来通用银元和铜元。1912年,西藏成立地方银行,并开始用手工印刷木刻版纸币。由于纸币系单色印制,极易伪造,故出现的伪钞较多。1926年,西藏多带造币厂开始印制50章噶的套色纸币,1937年、1941年、1949年又印制发行了100两、5两、10两、25两纸币。有人曾提过,西藏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还曾发行过5001000章噶的纸币,但没有找到实物和资料佐证。

    1951523日,西藏和平解放,为了尊重藏族同胞的习惯,中央政府仍允许西藏使用银币和藏钞。但原西藏地方政府为了弥补财政赤字,继续大量印制藏钞,从西藏和平解放到19598月共印制藏钞9290万两,平均每年发行一千多万两。由于滥发藏钞,致使货币贬值,物价上涨。

    19593月,国务院下令查封西藏造币厂,没收其未发行的藏钞和钞版。715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发出了由代理主任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主任委员张国华、帕巴拉·格列朗杰、阿沛·阿旺晋美签署的关于在西藏全区普遍使用人民币的通告,西藏开始普遍使用人民币。810日,中央政府决定以人民币1元兑换藏钞50两的比率收回藏钞,藏钞使用的历史彻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