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图录搜索:
    新疆省银行简介

     

           新疆省银行成立于1930年7月1日,为民国时期新疆金融业的管理机构,初期经营存放款、汇兑、买卖生金银及外币业务,代理省库拨付各地军政用款。其分支机构覆盖伊犁、塔城、阿山和喀什等九处。
           民国建立后,新疆处在军阀杨增新的统治之下,因政局不稳,纸币滥发无度,金银大量外流,省政府财政危机日益严重。民国19年(1930年)7月1日,在时任新疆省主席金树仁的提议下,新疆省银行创立,隶属于新疆省财政厅。省银行内设总办、协办、经理、协理等职,由财政厅长徐益三兼任总办,地址位于迪化西大街文庙巷。创立之初资本额仅为省票五万两。
           不久,新疆全境陷入动荡和战乱之中,新疆省银行业务一度停顿。全省财政问题更加严重,不得不采用继续大量印刷省票的办法来维持。
           民国22年盛世才上台任新疆省督办,新疆省银行恢复正常营业。盛世才开发阿尔泰金矿,以所得金砂作为发行现洋钞票的准备金。
           民国28年(1939年)1月1日,新疆省银行改名为新疆商业银行,废两改元,并扩大了营业范围,陆续开办了存款、放款、汇兑、代理财政金库、发行纸币、买卖金银外币、承募公债、生产事业投资、杂项买卖、代理保险等10项金融业务。下属分支机构增加到15个,为扩大与内地通汇还在兰州设立了办事处。2月1日,新疆省银行开始发行以元为单位的新省币(等值于现大洋一元),收兑省票和喀票。
           自1944年9月,新疆出现了历史上空前未有的恶性通货膨胀。当局为了维持庞大的军政府开支,大量印发纸币。1948年12月,省政府令新疆商业银行改组为新疆省银行,发行新钞,不久又开始发行三千万圆、六千万圆、六亿圆、三十亿圆券,1949年5月更发行了高达六十亿圆的银行券。而六十亿圆面额的钞票在20天内共出库14次,共计480万张,总金额为2.88亿亿圆。这枚中国面额最大纸币,购买力却极其低下,在当时上海市场上仅能买到70余粒米。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新疆省银行继续作为地方性银行存在。1950年10月1日,新疆省银行撤销,全部业务并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省分行办理,全疆各地分支机构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省分行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