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图录搜索:
    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及其发行的钞票(吴筹中)

     

    北洋军阀统治初,财政总长熊希龄拟进行币制改革,据上海《时事汇报》第1号(1913年12月)载文云:“改革币制之议,创于前清,及熊氏入阁,以理财为己任,而外人又以此为裁厘加税之前提,于是改革之机乃渐熟,确立如下计划:  (一)各省增设国家银行支店,以计货币的流通;  (二)收回各省滥发纸币,以图货币之划一;  (三)新纸币发行准备金,以币制借款充之;  (四)派员调查各省纸币及银、铜币;(五)币制改革之实施,由明年一月着手。大纲既定,而其进行乃有可言矣”。

    熊希龄又采取统一纸币的办法,全国纸币均由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以前各省官钱局出的纸币,一律收回,易以中国银行发行的纸币。至于所发行的新纸币,决定用兑换券,随时可兑换银元。并于1914年1月21日财政部致各省民政长训令,禁止官私银钱行号私发纸币。

    民初市场上的货币,以银元为主币,也有用银两、钞票的,以制钱、铜元为辅币,也有用银角、钱票的,但市面上制钱、铜元缺少,各地钱票的发行又被限制,尤以有些省份的辅币,更为缺少,不敷应用,公私不便,于是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应时而设。

    据1914年12月5财财政部告示云: “本部前曾通令各省限制商票,业已三申五令,期于逐渐禁绝,以免累及商民。惟是货币供求必须相应,现在内地制钱缺乏,铜元又未普及,既欲禁止商票,必先发行官票,俾民间足敷周转、禁令乃克实行,爰筹备资本一百万两,开设平市官钱局,发行纸币,照各处之习惯,凭兑铜元、制钱,银角以维市面而济钱荒,并将办法呈大总统批准在案。现在先就保定设立总局,此外铜元缺乏之处,仍由本部酌量缓急设立分局支局。一面向铜元壅滞之处购买分运,以期疏通,而平银价。此项官票,印届极精,足以杜绝伪造,凡公私出入,兑换银元,一律通用,借以补制钱,铜元之不足,俾市面不致恐慌,并非从前商发钱票漫无准备者可比……”

    财政部为慎重起见,特订简章八条。

    第一条、定名为平市官钱局(笔者注:票上都印财政部平市官钱局)。

    第二条、备基金一百万两、向铜元壅滞之处购运铜元。

    第三条、设总局子保定,各处分局拟先设济南,太原、西安、开封、洛阳、徐州、张家口、热河等处(笔者注:设济南者票上多数印山东,设开封、洛阳者票上印河南,设太原者票上印山西,设徐州者票上印江苏等)。余俟酌量情形,随时展设。

    第四条、此项纸币拟分四种,(甲)铜元一百枚,  (乙)铜元五十枚,  (丙)三十枚,(丁)二十枚(笔者注:实际发行时为十枚,二十枚,四十枚,五十枚,一百枚五种)。票面四围用彩色花纹,背刻行用简章,印刷务须精工,使人不能作伪。

    第五条、此项纸币,公私出入一律行用及兑换银元,均和通用铜元无异。

    第六条、设局处所,凡该省中国、交通各行号及官钱局,遇有本局纸币,须一律照兑,俟收有成数,准向本局兑换。

    第七条、发行铜元票,专为维持市面起见。一俟币制实行,当即全数收回。

    第八条、保定总局,拟派专员总理局务,其各分局经理,即由该总理选派,仍报部立案。

    平市官钱局票发行时,本拟私商的钱票限三个月收回,后因直隶按察使咨文,恐初发时平市官钱局铜元票不敷周转,万一商家措办不及,猝然挤兑,必致牵动市面,惹起风潮。经财政总长周学熙咨文,暂缓限期收回商家的钱票。

    不久,财政部平市官钱局铜元票由中国银行代发行,为此,中国银行于1915年12月30日致函财政部,订定代发盼办法九条。

    我们所收集的财政部平市官钱局纸币中,有许多京兆的改票,如山东改京兆,河南改京兆以及直隶、江西、黑龙江、江苏清江浦改京兆等,此乃中国银行代发行时所改。

    北洋军阀熊、周财政总长任内,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及其纸币乃是币制改革的一个侧翼,是民国货币史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中外货币史、钱币学书中,罕见述及纸币实物,此系实物不多或不易找到之故,我们经过多年努力,集到较多的该局纸币,特制表如下,供货币史钱币学家及民国经济史研究者参考。【吴筹中】